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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A类及B类

香港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A类及B类 易企海外注册专家
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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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加强对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监管,确保香港金融体系的稳健与安全。

香港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制度(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及2022年修订条例,香港自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制度,加强对特定非金融行业的反洗钱监管,保障金融体系稳健与安全。

管控范围与注册业务

该制度聚焦于单笔或关联交易金额达12万港元(或等值外币)以上的贵金属及宝石交易活动

1. 受规管物品

  • 贵金属:金、银、铂族金属(如铂、钯、铑)的成品或非成品;
  • 宝石:钻石、蓝宝石、红宝石、绿宝石、玉石、珍珠(含天然及人造);
  • 贵重产品:主要由上述贵金属或宝石制成的珠宝、手表;
  • 贵重资产支持工具:如金条保管证、黄金合约、供金券等。

2. 指明交易与指明现金交易

  • 指明交易:以非现金方式(银行转账、信用卡、支票等)支付,单笔或关联交易总额≥12万港元;
  • 指明现金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单笔或关联交易总额≥12万港元。

3. 注册义务

凡在香港经营业务,并开展上述“指明交易”或“指明现金交易”的交易商,须向香港海关申请注册。

4. 可豁免注册的情形

  • 已受严格监管的金融机构(如认可银行、持牌证券行、保险公司),在开展附属性质的贵金属及宝石业务时可豁免;
  • 仅提供物流服务且不参与交易实质环节的进出口运营商亦属豁免范围。

注册类型:A类与B类

A类注册

  • 适用业务:仅限开展“指明交易”(非现金大额交易),严禁从事“指明现金交易”;
  • 适用对象:零售型交易商,或暂未满足全面反洗钱合规要求的申请者;
  • 特点:申请流程简化,无需“适当人选”审查,不强制建立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框架。

B类注册

  • 适用业务:可同时开展“指明交易”与“指明现金交易”;
  • 适用对象:实际或计划从事≥12万港元现金收付业务的交易商;
  • 核心要求:申请人(含法人最终拥有人、董事、合伙人)须通过海关“适当人选”评定,并持续履行《打击洗钱条例》附表2全部义务,包括客户尽职审查、记录保存、可疑交易报告等。

B类注册是开展大额现金交易的法定前提。若已获A类注册却发生≥12万港元现金交易,即构成无牌经营,将面临严厉处罚。

为什么要注册?

  • 法律强制要求:未注册而开展受规管交易属刑事犯罪,可处高额罚款及监禁;
  • 维护商业信誉:注册身份是合规经营的权威证明,有助于获取银行服务、增强客户与合作伙伴信任;
  • 规避重大风险:合规注册可避免无意卷入洗钱链条,降低法律与声誉双重风险;
  • 市场准入资格:B类注册是参与主流贵金属及宝石批发、零售市场的必要条件。

哪些主体需申请注册?

持有有效商业登记证或小贩牌照的个人或公司均可申请;无实体店铺的经营者(如上门销售、纯网店)亦须凭商业登记证提出申请。

注册后的持续责任

  • 证明书展示:须在主要营业地点显著位置公示注册证明书,各分行须公示对应分行证明书;
  • 线上身份披露:通过网站或电子平台经营的,须提供注册编号及官方注册册链接,便于客户核验;
  • 资料更新通知:地址、拥有人、合规负责人等信息变更,须于变更后1个月内书面通知海关;
  • 停业通知:拟停止营业或某类交易的,须于生效日前书面报备;
  • 合规承诺(B类重点)
    • 执行客户尽职调查,建立身份验证、交易记录保存及可疑交易报告机制;
    • 持续监控业务关系,定期评估客户、业务与交易风险;
    • 保存所有交易记录、客户资料及内部合规文件至少5年;
    • 及时向联合财富情报组(JFIU)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注册费用

对非香港交易商的特殊规定

符合“在香港无营业地点且任一公历年内在港经营不超过60天”的海外交易商,定义为“非香港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享有注册豁免,但须履行以下义务:

  • 只要在香港开展单笔或关联“指明现金交易”(≥12万港元),须于交易完成当日或离港前(以较早者为准)向香港海关提交现金交易报告;
  • 该义务自2023年4月1日起即时生效,无过渡期。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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