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关税案裁决仍未公布,市场持续观望
1月9日,美国最高法院未就备受关注的特朗普关税案发布裁决结果。该案将决定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关税是否合法,并影响已缴关税是否需退还。最终裁决或对全球贸易政策及美国财政产生深远影响。
下一次意见日为1月14日(下周三),裁决时间仍不确定。
本案核心争议点包括:
- 特朗普政府援引IEEPA加征关税的法律依据是否成立;
- 若被裁定违法,美方是否须向进口商退还已征关税。
若关税被推翻,美国对华部分关税最高可下调20%——含10%芬太尼关税与10%对等关税;企业可依法申请退还已缴纳税款。
白宫启动关税“备用计划”,聚焦行业性替代措施
1月8日晚,特朗普政府核心经济与贸易团队召开紧急会议,参会者包括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凯文·哈塞特、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美国贸易代表贾米森·格里尔,以及财政部、商务部和白宫贸易政策团队高层。
会议聚焦于:一旦最高法院裁定关税非法,如何迅速启动替代方案,避免政策真空。
备用计划层级严密,“即时回填”成关键目标
哈塞特表示,团队已制定“非常详细的备用计划”,甚至存在“备用计划的备用计划”。若败诉,政府将借助其他法定工具快速恢复关税效果。
但全面性关税(如“对等关税”“芬太尼关税”)难以原样重启。取而代之的是基于301、232等条款的行业性关税:
- 战略性行业(如半导体、新能源、关键矿产)仍将维持高关税;
- 非战略性商品则可能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率。
潜在替代法律工具分析
目前未完全公开,但哈塞特多次提及以下路径:
- Section 301条款(1974年贸易法):针对不公平贸易行为,程序严谨(需调查+公众评议),时效较长;
- Section 232条款(1962年贸易扩展法):以国家安全为由加税(如钢铝关税),适用范围受限;
- Section 122条款(贸易法):允许实施短期贸易平衡调节措施。
相较IEEPA,上述条款普遍存在覆盖窄、程序繁、易遭WTO诉讼等局限。
已征关税或大规模退还,企业需及时准备
特朗普依据IEEPA已征收约1500–2000亿美元关税。若被判无效,将触发系统性退税流程。
美国海关已启用电子退款系统,要求进口商最迟于2026年2月6日前完成电子退款账户注册,方可通过自动清算系统(ACH)接收退税款项,逾期或致延误。
财政部长贝森特称,财政部资金充足,退税将分批次发放;他将此称为“企业福利”,但更担忧关税失效削弱美方谈判筹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