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


一、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电池产品出口退税率分阶段下调
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
三、消费税政策保持不变
对上述产品中已征收消费税的,出口环节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不作调整。
四、执行时间界定标准
本公告所列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附件1:光伏等产品清单.pdf
附件2:电池产品清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