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47%的反倾销税,为期三年。”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近期发布《第ADC50/2016/NTC/PVC/SR-II/2025号公告》,意味着出口到巴基斯坦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将继续面临高额关税壁垒。
此次征税并非全新政策,而是巴基斯坦对涉华聚氯乙烯树脂(Polyvinyl Chloride Resin-Suspension Grade)反倾销案的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本案涉及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是PVC的主要类型之一,在巴基斯坦税则中归类于3904.1090税号。
这种材料广泛应用于生产管道和配件、花园软管、鞋子、电缆、薄膜及片材、复合材料、包装等产品。
聚氯乙烯作为重要的化工原料,其价格和供应稳定性直接影响下游制造业成本。巴基斯坦维持高额反倾销税,意味着当地相关产业将继续承受较高的原材料成本。
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维持现行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通告显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企业面临不同的税率。
中国大陆出口商/生产商的税率为3.44%~20.47%,具体因企业而异;而中国台湾地区则为16.68%。韩国则为4.00%和14.97%;泰国则为13.98%;
值得注意的是,该措施不包括仅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品原料的聚氯乙烯树脂和涉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及其他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聚氯乙烯树脂。
据悉,该案最早可追溯至2016年11月29日,巴基斯坦启动相关调查。
2018年4月25日,巴基斯坦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7年6月13日起正式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6月12日。
2023年12月9日,巴基斯坦在第一次日落复审后决定继续征税。2025年6月2日,巴基斯坦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巴基斯坦此次决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反映出其对本土产业的保护态度,这种行为自然无可厚非,但给他国产业带来的压力也是显而易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