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关税减让安排解读

自2021年1月1日起,中蒙相互实施关税减让安排。
协定概览:
《亚太贸易协定》是中国参与的首个区域优惠贸易安排,起源于1975年的《曼谷协定》,中国于2001年加入。目前成员包括孟加拉国、中国、印度、老挝、韩国、蒙古国和斯里兰卡,已实施四轮关税减让,第四轮于2018年7月1日生效,涵盖1万多个税目产品,平均降税幅度达33%。
| 2020年10月23日 | 蒙古国完成加入程序 |
| 2021年1月1日 | 与成员国相互实施关税减让 |
新商机及实惠
蒙古国矿产资源丰富,经济增长潜力大。
- 蒙古国将对366个税目削减关税,涉及水产品、蔬果、矿产品等,平均降税幅度为24.2%。
- 中国企业可享受蒙古国及其他成员国现有关税减让安排。
- 中国将对蒙古国2191个税目削减关税,涵盖鱼类、蔬菜、化工制品、纺织服装等。
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享受实惠:
- 从蒙古国采购原材料享关税减免,降低生产成本。
- 出口蒙古国的产品享受关税减免,提升价格竞争力。
如何在蒙古国享受关税减免
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 生产符合《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的产品。
- 及时向贸促会或海关申领原产地证书。
查询渠道: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申报系统:https://co.ccpit.org/
- 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
申请流程
- 登录贸促会原产地申报系统(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贸促会账号)。
- 根据协定要求填制证书并申报。
- 签证机构审核通过后,企业可选择自主打印或领取证书。
- 原产地证书数据实时传至海关,全球可查。

自2021年1月1日起,欢迎广大出口企业申领目的国为蒙古国的《亚太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