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出境邮递政策解读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严峻,海外对抗疫药品的需求持续高涨。许多读者近期向小编咨询关于中成药及中药材出境邮递的相关规定。

关于连花清瘟等中成药是否可以邮递出境,以及邮递数量限制的问题:

海关最新规定解读
2022年3月1日起,海关总署发布第257号令,废止了199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的管理规定》。目前,个人邮递中药材及中成药出境遵循以下规则:
- 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
- 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超出上述限值的物品需办理退运或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若邮包内仅含一件不可分割的物品且确属个人自用,经审核后可按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

禁止与限制出境的中药材及中成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以下内容需要注意:
- 濒危及珍贵动植物(含标本)及其种子、繁殖材料禁止出境;
- 贵重中药材属于限制出境物品。
明确禁止出境的中药材及中成药包括麝香、蟾酥、虎骨、犀牛角、牛黄等(不含微量配比的麝香、蟾酥类成药,如麝香还阳膏、六神丸等,但含犀牛角和虎骨成分的药品禁止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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