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箱货(非危险品)海运出口流程

一、揽货与询价
业务员负责揽货,需向货主明确以下信息:
- 发货人、收货人及通知人信息;
- 货物品名(中英文)、目的港、中转港、柜型柜量及特殊说明;
- 装运期限、配载要求、交运日期及方式;
- 运费结算方式、是否指定船东及其他特殊需求。
二、订舱与确认
航线主管根据业务员提供的信息向船公司询价并谈妥运价。货主接受报价后,签署出口货物代理委托书,并完成订舱。
三、排载与空箱发放
OP根据货主资料刷出集装箱货物托运单(排载单),并准备相关单据。随后由外勤至船代处进行排载。
四、装箱与进场
提取空箱后,按照拖装或场装方式完成装货,并将货柜运至码头。
五、边检与特殊要求
若所排船舶是直行美国、日本、韩国、台湾的,需填写边检单。对食品类货物需要进行柜检,木质包装货物需熏蒸。
六、申报与报关
在装货的同时催讨报关资料,包括必要单证和其他单证。及时核对资料并进行申报。
七、突发情况处理
针对不同突发情况,如更换航次、申请免柜期、提柜后换船等,提供具体解决办法。
跨境物流与报关操作流程优化指南
一、货代订舱及申报资料交接
若通过第二家货代订舱,该货代负责排载后,将排载单6、7、8、9联(盖进场章)、一份空白的开航前更改单(货代章)和空白排载单2、9联(货代章)提供给申报方[1]。
- 排载并盖进场章后的排载单6、7、8、9联;
- 新打印的供申报报关的2、6、7、8、9联(需打印柜号、封签);
- 开航前更改单(货代章);
- 正确的装箱单(含柜号、封签)。
上述资料由外勤人员交至船代处进行申报。如无资料更改需求,则无需提供刷新后的2、6、7、8、9联和开航前更改单。此时,船代会收取第2、9联,并在6、8联上加盖申报专用章[1]。
二、报检
报检是为满足海关监管要求,在出口货物报关时获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货物通关单。
- 对于国家规定需要商检的商品,货主需提供相关单证。报关行负责提供发票、装箱单、销售合同、柜检单、报检委托书及已盖完进场章的排载单复印件,办理换通关单手续。
- 遇查验情况,可通过报关行预约商检局进行技术或随机查验。查验针对货物包装性能和生产批号。
- 外地货主在厦门出口需报检的,应由当地检验检疫局出具换证凭单后在厦门办理报检[2]。
三、报关
报关流程如下:
- 申报完成后,将排载单6、7、8联及报关资料转交给报关行。
- 报关行凭资料录入数据,递交海关正式报关单证[3]。
四、配载(装船计划)
货物放行后应及时送码头配载。一般由报关行完成操作,报关行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排载单6、7、8联送到码头配载室。码头会在8联上盖章退回,6、7联留存。其中,第7联由码头转交给船舶大副作为装船依据,第6联在船开后交给货代留底[4]。
五、特殊情况处理
1. 货物甩柜:
- 船东为避免损失通常会在订舱时多确认几个舱位,爆舱后才会甩柜。
- 被甩柜货物通知后,按新船名、航次重打排载单6、7、8联和装箱单。
- 新的6、7、8联排载后,用旧的8联换取旧的6、7联。
- 最终统一完成换载操作[5]。
2. 申报后更改数据:
如需更改数据,应提供加盖货代公章的保函,注明发货人、提单号、船名航次、开航日期及新旧数据信息。
3. 紧急出口:
可出具致船代的添载保函(加盖货代公章),同时完成排载、申报和报关投单。
4. 超限重货物:
出具致船东的保函说明一切后果由货代承担。
5. 不同区域运输费用:
起运港与提箱地点位于不同区域时,注意可能产生的额外过路过桥费。
6. 重箱移场:
需提供发货人/拖车公司的相关说明、海关验放资料及重新排载的托运单提箱联等,到船代处办理移场手续[6]。
六、提单处理
1. 什么是提单:
提单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
内容包括:船名航次、提单号、承运人名称、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港口信息、货物详情、运费条款、签发日期地点份数,最重要的是承运人或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7]。
2. 审单:
核对、更改提单必须在船东指定时间前办理。
3. 领单、电放、SEAWAYBILL:
- 领单指领取MASTER B/C,凭第八联和单证费发票及海运费发票去船代签发提单。
- 特殊要求需货主提供正本保函,并经船东确认同意。
- 电放是在货物装船且签发提单情况下,托运人将全套正本提单交回承运人后的一种方式。
- SEAWAYBILL类似电放,但并非所有目的港都允许操作。
七、催款
1. 票结:见款放单。
2. 月结:开航后直接放单[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