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新规实施背景
2021年11月19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5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和报检企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旧规定的差异与影响
修改重点内容
- 规章体例结构完善: 标题从“注册登记”调整为“备案管理”,条文由46条简化至16条,取消章节设置,优化备案、变更和注销流程;删除原规定中的部分业务管理和信用管理内容。
- 精简申请材料: 企业只需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 压缩办结时限: 报关企业备案法定时限从20个工作日减少至3个工作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也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 资质管理相关变化:
- 报关单位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备案有效期为1年。
- 放宽限制:非法人企业可办理报关企业备案;分支机构可独立备案;实现一地注册、全国报关。
- 报关人员备案整合到《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中。
- 明确备案结果公示: 备案信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不再核发注册证书。
- 责任强化监管: 报关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海关有权监督和实地检查。
- 优化处罚表述: 新规明确了拒不改正情形下的罚款措施,体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常见问题解答
Q1 哪些情形会受到处罚?
- 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备案信息弄虚作假。
- 拒绝配合海关监督和检查。
Q2 报关单位备案条件是什么?
- 须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还需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版权说明:文章及图片除原创外均精选转载自网络,有来源的都会进行注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用于分享,如有侵权请在文章或后台留言,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