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药监局通报28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多款美白祛斑产品汞超标
电商平台成问题产品主要来源,采洁公司因防晒剂未检出再度被点名


CBO见习记者 朱胜前
随着化妆品行业监管持续加码,企业质量管控与平台审查机制面临更高要求。近期,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8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多款美白祛斑类产品因汞超标、含禁用激素及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等问题被曝光。
3月24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8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涉及汞超标、激素残留、微生物超标及标签标识不规范等多项问题。其中,美白祛斑类产品成为重灾区,淘宝店铺为多数问题产品的销售渠道。

汞超标与激素问题突出 逾半数来自淘宝
《通告》显示,9批次产品汞含量超标,分别为希波顿2代丹奇皙白祛斑霜、红靓美白祛斑一点灵、青芝美7天速效祛斑霜、魔丽变脸王净白精华霜、点晶美白祛斑回春素、御斑堂全能美白祛斑霜、中药祛斑、古韵神农斑草白里透红美容套装、美玉宝俏佳人极品亮白祛斑霜。另有1批次“中药祛斑日晚霜”检出禁用激素成分。
在9批次汞超标产品中,5批次抽样自淘宝店铺,3批次来自化妆品专卖店,1批次来自销售中心;含激素产品亦购自淘宝店。
希波顿与红靓两款产品由广州市芳村区丹奇日用化工厂生产,青芝美由荔湾区丹奇日用化工厂生产。两家实为同一主体——广州丹奇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曾用名,该公司主营护肤品OEM代加工服务,已于2017年完成更名。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7款汞超标产品无批号或生产日期,部分企业信息无法查证。其中,广州市红靓化妆品有限公司、广东绿叶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外省药监部门函复称“无此企业”;哈尔滨葛丽黛嘉宝化妆品有限公司确认遭冒用;深圳特区美玉宝化妆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御斑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公开企业信息平台中无记录。
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除眼部化妆品外,汞限值为1mg/kg。长期使用含汞产品可能导致皮疹、过敏,严重者可引发肾损伤和神经系统紊乱。
此外,7批次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包括天诗美景沐浴液、妆蕾银色补水面膜等。其中两款无生产信息的产品生产企业为扬州市永春旅游用品厂、广州市嘉洲樱花化妆品有限公司,目前两家企业状态正常。


△丹奇公司名称变更
采洁公司再登黑名单 曾被央视曝光
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赫碧泉采洁防晒霜因未检出标签所列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甲烷)被列入不合格名单。
该公司屡次违规。2021年12月,广西药监局抽检发现其存在标签标识问题;同月,市场监管总局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认定其存在“屡禁不止、屡罚不改”行为。
企查查信息显示,2019年2月至2021年10月间,该公司因产品不合格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处罚3次,涉及隐匿资料、提供虚假证明等行为。2022年央视报道指出,该企业一年内有36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涉及染发膏非法添加、防晒霜有效成分缺失等问题。

△中国质量新闻网截图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监管科负责人曾玲玲表示,该公司产品配方与注册批件不符,未经毒理试验和安全评估,可能对消费者造成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该公司共涉及7次行政处罚,事由包括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未按注册配方生产等,累计罚款达10.7092万元。
强化全链条监管 企业与平台共担责任
尽管监管趋严,仍有企业频繁违规。业内人士指出,主因在于企业缺乏质量意识、漠视法规,或未建立基本的质量管理体系。
“违规不仅损害企业声誉和发展,也影响整个行业公信力,使合规企业难以获得市场认可。”一位知名企业工厂负责人表示。
专家建议,企业应密切关注法规动态,加强内部流程管理,确保备案与销售包装一致,严格按工艺生产和检验。产品上市前须完成备案,并通过权威机构进行合规咨询。
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深入实施,监管力度不断升级。3月25日,广东省药监局对广州赛因化妆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万元,并对公司法人实施10年行业禁入,系今年首例“禁业”处罚。

△ 广州赛因公司相关处罚
监管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企业自身和电商平台同样需构建完善的审查机制。面对日益严格的法规环境,唯有主动合规,才能避免高额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