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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陈列的十八大法则

商超陈列的十八大法则 智乐零售研习社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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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场产品陈列直接影响销量与品牌形象。本文梳理供应商在KA系统中开展商超陈列的十八大法则,按初级、中级、高级三类划分:初级法则是基础通用要求;中高级法则需结合门店管理制度与营销资源灵活落地。需注意——陈列法则不是教条约束,而是基于实践与科学的指导原则,重在因地制宜、活学活用。

初级指导法则

1. 保持整洁

确保商品、货架、价格牌及助销品(如POP、跳跳卡、货架贴等)整齐、清洁、无破损。

2. 及时调换破损产品

破损商品影响销售与品牌形象,须第一时间下架更换。

3. 商标朝外

所有商品标签统一正面朝向消费者,禁止平放、侧放或倒置,确保陈列整齐醒目。

4. 上小下大,上轻下重

重货、大货置于下层,轻货、小货置于上层,兼顾安全、取用便利与视觉平衡;高货架顶层可采用外箱、手提袋等强化形象展示。

5. 先进先出

按出厂日期将先生产的产品置于外层,后生产者靠内摆放,避免即期品风险。

中级指导法则

6. 价格醒目

价格牌须准确、清晰、突出;促销价须明确标示原价、现价及降价原因。严禁以下五类错误:(1)无价格标识;(2)价格错误;(3)位置错位;(4)新旧价牌重叠;(5)促销区与常规区价格不一致。

7. 陈列饱满

优先满排面陈列,提升可见度与信任感;库存不足时,前移后排商品,或使用空箱、手提袋等填充排面。理货员须实时监控动销,保障安全库存,杜绝断货。

8. 色彩对比鲜明

同色系产品集中形成“色块”效应;不同色块宜适度分隔,增强辨识度与视觉冲击力。

9. 适得其所

畅销品应陈列于客流主通道前1/4–1/2区段,且位于视平线高度(1.2–1.45米),以最大化坪效。

10. 陈列面积最大

每SKU至少保证20厘米排面宽度;更大陈列面积=更强眼球吸引力=更高冲动购买概率,是抢占市场份额的关键前提。

11. 紧邻主竞品

主动靠近核心竞品陈列,借势其客流与认知,通过差异化展示与现场拦截转化目标顾客。

高级指导法则

12. 集中陈列

包括品牌集中(主品牌+副品牌)与品项集中(按规格、口味、包装形式归类),强化品牌气势与专业形象。

13. 突出陈列

重点品项须占据最佳位置、最大排面、最优顺序,主次分明,便于消费者快速识别核心产品。

14. 垂直陈列

推荐采用“部分垂直陈列”:同一品牌/品项在连续几层货架中纵向集中,优先保障品牌垂直性,再兼顾色彩与规格组合。

15. 位置最佳

优选高流量、高可视位置;采购特殊陈列位时,须测算投入产出比;固定陈列位有助于培养顾客购物习惯。

16. 陈列动感

通过助销物料(POP、挂旗、跳跳卡)、灯光音响或“满陈列+微缺位”等手法,营造活跃氛围,传递热销信号。

17. 多点陈列

除标准货架外,同步布局端架、堆头、收银台、电梯口等多元点位,实现触点全覆盖,扩大曝光半径。

18. 全品项统一性法则

在常规货架上尽量实现全品项分类陈列,满足多样化需求、提升品牌完整性;整体风格(含助销物料)须统一协调。注:该法则不适用于端架、堆头等特殊点位。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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