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贸交易中,国际物流是保障货款安全与交付时效的关键环节。掌握主流放货方式,有助于把控货权、加速回款、规避资金风险。
以下为国际海运四大主流放货方式及核心差异:
电放(Telex Release)
定义:发货人通过电子报文授权船公司目的港代理放货,收货人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扫描件及电放保函即可换单提货,无需正本提单。
优点:操作便捷、时效快,规避正本提单遗失风险。
缺点:发货人丧失货权控制权。
Ocean Bill of Lading(海运提单,B/L)
定义:船公司签发的正本提单,具有物权凭证效力,可背书转让。发货人将正本提单快递至收货人,后者凭正本提单向目的港代理换取提货单后提货。
优点:权责清晰,便于买方快速提货,手续合规性强,广泛适用于信用证结算等场景。
Sea Waybill(SWB,海运单)
定义:非物权凭证类运输单证。一经签发,货权即转移至提单注明的收货人,后者可凭身份证明直接提货,无需正本单据或电放流程。
优点:出单快、提货快、零电放费;适合高度互信的买卖双方。
适用场景:
- 全款到账后放单;
- 跨国集团内部采购(如中国子公司为境外母公司代采),追求高效清关与提货。
目的港保函放单
定义:因提单延误或遗失等特殊情况,发货人向船公司或其目的港代理出具保函,授权其在无正本提单前提下放货。
说明:属非常规操作,仅限紧急情形,实务中使用频率较低,风险较高,需审慎评估。
核心区别对比
- 货权控制:电放需发货人主动通知放货;SWB自签发即完成货权转移;B/L可通过正本流转保留控制权。
- 可转让性:B/L具备可背书转让的物权属性;SWB和电放件均不可转让,仅限指定收货人提货。
- 风控前提: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前提是已全额收款——货款结清,放货风险基本可控。
(来源:海运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