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跨境电商企业曾因误将 9810(出口海外仓)业务按 9710(B2B 直接出口)报关,不仅导致海外仓货物免税政策无法享受,还因报关单与退税申报资料中的监管方式不一致,被税务部门要求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直接损失超 30 万元。
因此,掌握科学的报关单填写规范,实现报关与财税业务的协同衔接,已成为跨境电商企业稳健经营的必备能力。
本文概要
一、核心原则与基本要求
二、关键栏目填写规范详解
三、跨境电商报关单填报要点
四、常见错误规避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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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原则与基本要求
1、监管方式唯一性: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监管方式(如0110、9610、9710、9810)。
2、数据真实一致性:填报内容必须与合同、发票、装箱单、许可证等随附单证相符。
3、代码规范使用:必须按照海关规定的各类代码表(如《关区代码表》《国别(地区)代码表》《监管方式代码表》等)选择填报相应的名称及代码。
4、特殊字符标准:所有标点符号及数字,填报时都必须使用非中文状态下的半角字符。
02
关键栏目填写规范详解
以下为最核心、最易出错的栏目,按报关单常见顺序梳理:
(一)境内收发货人 / 消费使用单位 / 生产销售单位
1、境内收发货人:填报在海关备案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名称及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与税务登记证、出口退税备案信息一致,否则将影响退税主体认定)。
2、跨境电商特殊情形:免税品经营单位经营出口退税国产商品的,填报免税品经营单位名称。
3、消费使用单位(进口):填报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
4、生产销售单位(出口):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
关键点 :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应与《征免税证明》的“减免税申请人”一致。
(二)监管方式
根据实际交易方式,按《监管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
(三)贸易国(地区)
进口:填报购自国(地区)。
出口:填报售予国(地区)。
关键点 :发生商业性交易的按合同签订方所在国填报。例如,通过香港公司中转,但合同是与美国公司签订,则贸易国应为美国。
(四)启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关键点 :以货物是否发生商业交易(如买卖、所有权转移)为判断标准。例如,货物从中国发往美国,经香港转运但未买卖,则运抵国为美国。
(五)随附单证及编号
填报除许可证以外的其他监管证件代码及编号。
跨境电商/优惠贸易协定重点:
使用原产地证书申请优惠税率时,“随附单证代码”栏填报“Y”,编号栏填报“〈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原产地证书编号”。
例如,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货物,填报“<02>原产地证书编号”。
涉及《征免税证明》的,填报其编号。
(六)标记唛码及备注
1、填报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无则填“N/M”。
2、重要备注内容(部分):
委托代理进口投资设备,注明“委托某企业进口”。
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填报关联备案号。
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填报“跨境电子商务”。
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填报“公式定价+备案编号”。
含归类行政裁定,填报“c+四位编号”。
(七)项号
1、分两行:第一行填报商品顺序号;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易、减免税等已备案货物,填报在《加工贸易手册》或《征免税证明》中的顺序编号。
2、加工贸易重点:深加工结转、料件结转、成品退换等,需按手册中的对应项号填报。
(八)商品编号(HS Code)
填报10位商品编号,前8位为《税则》编码,后2位为监管附加编号。必须准确,直接影响关税、监管条件和退税。
(九)商品编号(HS Code)
(十)数量及单位
分三行填报:
第一行: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
第二行: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如有)。
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
例如:某商品法定单位是“千克”,成交单位是“件”,需同时填报。
(十一)单价、总价、币制
填报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和总价。
币制按《货币代码表》填报。无实际成交价的,填报货值。
(十二)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
1、原产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等规则确定。
2、最终目的国:填报已知的进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关键点 :不经过第三国转运的直接运输货物,以运抵国为最终目的国。
(十三)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境内目的地(进口):填报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
境内货源地(出口):填报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按《国内地区代码表》填报。
(十四)运费、保费、杂费
填报格式:可按单价、总价或费率填报,并注明运费标记(1-费率,2-单价,3-总价)。
(十五)成交方式
按实际成交价格条款填报(如FOB、CIF、CFR)。
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进口填报CIF,出口填报F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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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报关单填报要点
1、监管方式选择:根据业务本质选择9610、9710或9810,不能错用。例如,通过海外仓销售给终端消费者,若用9710报关可能不合规。
2、订单与报关单关联:对于9710/9810模式,报关单“随附单证”栏需绑定跨境电商订单的电子凭证(18位校验码),订单信息需提前通过公服平台推送至海关。
3、清单核放、汇总申报(9610模式):先以《申报清单》办理通关,再按月将清单汇总成一份报关单进行申报。
4、三单对碰: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尤其是9610、1210)需实现订单、支付单、物流单与报关单(清单)的数据对碰。
5、税收征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实际交易价格(含零售价、运费、保费)作为完税价格计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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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错误规避与注意事项
(一)常见错误
1、信息不一致:报关单信息与合同、发票、装箱单、舱单等随附单证信息必须一致。
2、代码填报错误:国别、港口、计量单位等代码填报错误,导致统计错误或通关受阻。
3、价格申报不实:故意低报或高报价格,涉嫌走私或影响出口退税。
4、原产地申报错误:影响关税税率和贸易统计。
5、未按要求备注:如跨境电商货物未备注“跨境电子商务”,可能无法享受相应通关便利。
6、单证缺失:如优惠贸易协定项下未填报原产地信息,无法享受协定税率。
(二)注意事项
1、9810免税操作关键点
出口报关单:是申请免税的核心凭证,需确保:
贸易方式为“9810”,备注栏含 “跨境电子商务”。
成交方式为 “DDP”,价格栏含 CIF总价(否则无法匹配免税政策)。
2、备注栏强制内容
所有跨境电商报关单需在 “标记唛码及备注” 栏填写:“跨境电子商务”
9810模式下加注 海外仓地址(如“海外仓:美国洛杉矶仓”)。
3、多店铺/店群模式
若您5个店铺分属不同主体,需 分店铺独立报关,避免混合申报导致税务关联风险。
总结
报关单填制是海关监管的基础,准确规范填写至关重要。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并持续关注海关总署的最新公告和规范调整。在不确定时,应主动咨询报关行或当地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