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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快讯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我国加强对日本出口管制,越南产品溯源生效,东南亚多国调整关税,等|本周外贸大事

政策快讯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我国加强对日本出口管制,越南产品溯源生效,东南亚多国调整关税,等|本周外贸大事 广东省外贸综合服务协会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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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

《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

海关总署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实施电子数据联网核查,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公告原文: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2025-12/30/article_2026010717282493939.html


广东

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

广东省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我省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广东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创新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和服务,拓展与广东出口结构相适应的重点产业链承保业务,加大对产业链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的承保支持,深化对外贸上下游企业的协同保障。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我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与银行探索创新保单融资模式,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收汇保障及融资进行增信,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意见》全文:

https://www.nfra.gov.cn/branch/guangdo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241467&itemId=1546


浙江

近千亿元“减负大礼包”助企轻装上阵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减负降本的通知》正式印发,“定期、精准、有力”的减负降本政策措施,第一时间向浙江经营主体传递信心。据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测算,此轮减负降本政策可为全省经营主体年度减负近千亿元。


此次《通知》正文共包含税费优惠、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外贸成本和提升涉企服务等七大类内容,同时《通知》附件还有部分执行优惠政策的涉企收费项目,涉及政府性基金、交通物流、金融、外贸和其他领域5方面37条内容。


《通知》全文:

https://www.zj.gov.cn/col/col1229017139/art/2026/art_115e4bc1c2ec449eb30ddadc0e65d496.html


行业

中国铝业再获国际贸易胜诉

以色列财政部于2026年1月5日公布了反对对中国铝型材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中方通过为期一年半的时间开展的行业无损害抗辩最终赢得胜诉。这是继泰国铝箔保障措施、巴西铝板带箔反倾销等多起案件无措施结案后,中国铝行业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取得的又一次胜利。


欧盟

推出系列举措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2025年12月23日,欧盟公布首批“试点行动”,聚焦塑料领域加速欧盟循环经济转型,同时明确两步走推进路径。第一步针对当前部分行业面临的严峻压力,推出以塑料为核心的短期具体措施,广泛激励相关投资与创新;第二步则计划于2026年出台《欧盟循环经济法》,通过横向举措完善欧盟二次原材料单一市场运作机制。


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欧盟将为原生与再生塑料设立独立海关编码,助力监管机构执行相关法规;同时加强对欧盟及全球市场的监测,为后续贸易措施制定提供依据,并于2026年评估相关举措成效。


日本

我国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

据商务部网站1月6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禁止所有两用物项对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出口。


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组织和个人,违反上述规定,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日本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韩国

中韩简化食品及水产品贸易程序

1月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与中国海关总署签署了两份谅解备忘录,分别为《食品安全合作》与《自然水产品进出口卫生》。此举旨在加强双边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食品安全合作》谅解备忘录具体内容包括如下方面:交换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提供进口食品不合格信息的通报并协助开展实地核查;共享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备注册案名单;分享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及技术层面的帮扶支持。


另一份《自然水产品进出口卫生》备忘录则聚焦水产品进出口安全,内容包括:监督管理水产品出口相关设施并备案登记;签发出口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及卫生证书;互通不合格产品的相关信息。该备忘录的签署,可以简化韩国水产品对华出口流程,豁免相关卫生评估程序等措施,助力韩国水产品进入中国市场。


伊朗

新财年预算案拟考虑下调汽车进口关税

伊朗政府向议会提交的新一财年预算案大幅下调部分类型汽车进口关税,鼓励新能源和低排量燃油汽车进口。


其中,混合动力汽车进口关税自100%下调至40%,发动机排量在1.5升以下的汽车进口关税自110%下调至40%,发动机排量在1.5升及以上至2.0升以下的汽车进口关税自120%下调至70%。发动机排量在2.0升及以上汽车进口维持130%至165%关税不变,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动汽车进口关税分别维持4%、15%不变。


土耳其

2月起全面取消跨境电商简化通关制度

土耳其墙报1月7日报道,土耳其贸易部7日宣布,考虑到产品安全问题,土将从2026年2月1日起取消通过外国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低价值商品的简化通关程序。


印尼

对受棉花进口激增影响的纺织业实施保障措施

印尼政府于2025年12月22日签署的新政策,旨在于进口增加可能对国内生产商构成严重威胁时,实施保障措施。


此前,印尼贸易保障委员会(KPPI)进行的调查表明,不断增加的棉织品供应已影响到本国纺织业。


越南

产品溯源通知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据越南工贸部国内市场管理和发展局消息,自2025年12月23日起,工贸部产品溯源系统将正式投入运行,这将有助于提高产品信息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权益,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


2026年1月1日,工贸部关于产品溯源的通知生效后,对于经营高风险商品(例如化学品及含化学品产品、工业前体、爆炸物前体、工业炸药、烟草原料及制品)的企业,该系统将成为强制性要求;对于其他商品,越南工贸部将鼓励其应用该系统。


越南

《电子商务法》2026年7月1日生效

日前,《电子商务法》已由越南国会通过。该法律将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长期仅依靠行政指令进行规范之后,越南电子商务领域终于正式“入法”,首次以确立起系统性的监管框架,并开始对直播带货和联盟营销业务落实更为严格的监管规则。


该法律的一大亮点,是对直播带货活动给出了详细的合规要求,卖家、主播以及平台运营方的责任首次被清晰界定,涵盖身份核验流程、内容管控以及违法处理机制等多个方面。


柬埔寨

下调部分进口商品关税

柬埔寨海关总局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通告称,根据政府最新颁布的法令,柬埔寨将对部分进口商品的关税及特别税进行战略性调整。新税率政策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柬埔寨此次税政调整旨在通过降低关键物资的进口成本,进一步优化国内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并引导经济结构向高附加值及绿色可持续方向转型。


多类商品实现“零关税”。为支持农业发展、科技普及及教育科研,柬埔寨政府决定将多类商品的进口关税由原先的15%或7%统一降至0%,包括幼崽活禽、计算机及其相关外围设备、天线设备、实验室专用仪器、配件及相关检测设备等。


民生及工业用品大幅降税。多项涉及民众日常消费及基础建设的商品关税也迎来了显著下调,包括卫生巾、尿布、电饭煲、蔬果搅拌机、榨汁机、石磨及岩棉板等,关税由15%降至7%;船舶船体防腐涂料、烧烤用电烤箱,以及豪华轿车的进口关税由35%大幅降至7%。


绿色能源与科技产品特别税优惠。为响应环保政策,推动电动汽车(EV)产业链发展,政府对相关电子产品的特别税进行了专项减免。电动汽车电机、吸尘器及音响设备特别税率由10%降至0%;电动汽车电池特别税率由10%调降至5%。


印度

对涉华进口低灰冶金焦炭征临时反倾销税

2025年12月3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1/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5年11月1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日本和俄罗斯的低灰冶金焦炭(Low Ash Metallurgical Coke)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为130.66美元/吨,澳大利亚为73.55美元/吨,哥伦比亚为119.51美元/吨,印度尼西亚为82.75美元/吨,日本为60.87美元/吨,俄罗斯为85.12美元/吨。涉案产品为灰分含量低于18%的冶金焦炭,不包括超低磷冶金焦炭,其磷含量高达0.030%,粒度最大为30毫米,允许5%的粒度公差,用于制造铁合金。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7040010、27040020、27040030和27040090项下的产品。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巴基斯坦

对华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加征关税

近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继续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省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Polyvinyl Chloride Resin-Suspension Grade,PVC)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三年。其中,对中国大陆出口商/生产商征收的反倾销税率为 3.44%~20.47%。


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 3904.1090 项下的产品。此项反倾销税不适用仅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品原料的聚氯乙烯树脂和涉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及其他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聚氯乙烯树脂。


哥伦比亚

对燃油类汽车与摩托车加征关税

哥伦比亚政府近日发布第1432号法令,上调燃油类汽车和摩托车的进口关税,相关措施将于2026年1月8日后正式生效。


根据新规,部分车辆产品关税由原来的35%上调至40%,包括四轮摩托车、汽车、拖拉机及其他陆地车辆及其零部件、乘用车等。与此同时,多类摩托车及相关车辆关税统一调整为35%,其中涵盖排量不超过50立方厘米、不超过800立方厘米及超过800立方厘米的摩托车,相关产品此前适用关税在15%至30%不等。该法令明确,关税调整不影响哥在现行自由贸易协定及其他国际经贸协议框架下的承诺。


巴西

对华赖氨酸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5年12月3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5年第10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动物饲料的赖氨酸[葡萄牙语:lisina para alimentação animal (feed grad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继续进行调查,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2309.90.90、2922.41.10和2922.41.90项下的产品。



转载来源:焦点视界(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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