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电气设备进入欧盟市场的准入门槛
CE认证是欧盟对投放其市场产品的强制性合格评定标志,表明产品已满足欧盟相关法规的基本安全与合规要求。对电气设备而言,获得CE认证即意味着可在欧盟成员国及欧洲经济区(EEA)自由流通,无需再逐一符合各国单独的技术准入规定。
01 电气设备CE认证核心指令
低电压指令(LVD,2014/35/EU)
该指令是电气设备CE认证的基础性指令,适用于额定电压为交流50–1000V、直流75–1500V的设备,覆盖家用电器、工业电机、电源适配器、照明设备等绝大多数常见电气产品。
核心要求:确保产品在正常使用及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情况下,不危害人体健康与财产安全,具体包括电气绝缘性能、温升限值、机械强度、短路与过载保护等关键安全指标。
电磁兼容指令(EMC,2014/30/EU)
适用于所有可能产生或受电磁干扰影响的电气设备,旨在控制电磁辐射,避免干扰其他设备正常运行,同时保障设备自身具备基本抗扰能力。
核心要求:须通过“电磁发射(EMI)”与“电磁抗扰度(EMS)”两类测试。
其他专项指令(按需适用)
部分特殊用途电气设备还需满足对应专项指令:
- 医疗电气设备:须符合《医疗器械法规》(MDR 2017/745),如ECMO系统出口需通过MDR认证;
- 爆炸性环境用设备:须符合《防爆指令》(ATEX 2014/34/EU);
- 无线电设备(如蓝牙音箱、路由器):须符合《无线电设备指令》(RED 2014/53/EU)。
02 电气设备CE认证适用范围
CE认证适用于所有拟投放欧盟市场的、具备电气功能的设备,主要包括:
- 家用电气:冰箱、洗衣机、空调、电饭煲、电风扇、照明灯具等;
- 工业电气:电动机、电焊机、变频器、控制柜、传感器、电磁阀等;
- 电子设备:电源适配器、充电宝、打印机、显示器、音响设备等;
- 医疗电气:心电图机、超声诊断仪、医疗监护仪等(须同步符合MDR)。
特别注意:并非所有电气相关产品均需加贴CE标志。例如家用插头、插座不在CE指令适用范围内,仍由各成员国实行独立认证(如德国VDE、英国BS等),企业须避免误用CE标志引发合规风险。
03 认证所需资料及基本流程
- 明确适用指令与标准:确定产品需满足的指令组合(如LVD+EMC)及对应协调标准;准备技术参数、设计图纸、生产工艺说明等基础资料。
- 委托实验室测试:完成LVD安全测试(绝缘、温升等)及EMC测试(EMI/EMS);提供测试样品与技术资料;获取正式测试报告。
- 编制技术文档:包括产品说明书、零部件清单、测试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及符合性声明(DoC),确保全链条可追溯。
- 合格评定与声明签署:
- 低风险产品:制造商自行签署DoC,完成自我声明;
- 高风险产品:须由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审核并颁发证书后,方可签署DoC。
- 加贴CE标志并上市:在产品本体或包装上清晰、永久加贴CE标志,并标注制造商(或欧代)名称、地址、型号等信息,方可合法投放欧盟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