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宁夏腾波纺织品有限公司、宁夏盛丰源纺织有限公司虚开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该团伙通过成立两户空壳纺织企业,向实际控制的下游外贸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以虚假采购、虚假运输、虚假生产、虚假产品、虚假销售、虚假单证的手段形成骗取出口退税犯罪链条,涉案金额合计2.74亿元。税务部门对其依法作出处理。
数据异常中的违法端倪:疑点初现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下发的检查任务,迅速组建打虚专案组。初步筛查发现,宁夏腾波纺织品有限公司、宁夏盛丰源纺织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存在明显反常:其一,企业无实际生产规模支撑,却有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与进项抵扣记录;其二,两家企业成立时间完全一致,不仅共用同一厂区,且未设置符合生产需求的库房,财务人员交叉任职,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籍贯相同,上下游交易对象完全重合。
为核实疑点,专案组对涉企资金开展全量核查:对两家核心企业及关联方的200余个银行账户、69万条交易流水、20多万条开票信息逐笔梳理、交叉比对。最终,从资金回流痕迹、发票开具与实际经营能力不匹配等线索入手,进一步锁定近百户关联涉案企业,形成完整的涉案链条,证实该团伙存在有组织、规模化虚开骗税的重大嫌疑。
实地核查与链条追溯:虚假伪装现形
带着数据核查发现的疑点,专案组兵分多路开展实地核验与跨省协查,逐步撕开涉案团伙的虚假伪装。
一方面,专案组前往两家核心涉案企业的“生产厂区”核查。现场发现,厂区内无成套纺织品生产设备,仅零散摆放少量闲置机器,无原材料棉花库存,也无成品堆放痕迹。所谓“生产经营”仅为表面假象,企业实际不具备棉花加工、纺织品生产的基本能力。据周边商户及园区管理人员证实,该厂区日常无生产人员进出,仅偶尔有财务人员短暂办公,进一步印证了“虚假生产”事实。
另一方面,专案组对为涉案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展开追溯:针对山东友信物流有限公司、兰陵县华杰运输有限公司、蠡县博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蠡县通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4户运输公司,通过调取车辆行驶轨迹、货运单原始记录,发现其未为涉案企业承接过棉花运输业务,却开具了大量货物运输发票;针对山西爱尔家纺有限公司、芮城县德众商贸有限公司2户委托加工企业,通过外调核查,发现其无对应加工产能,与涉案企业的“加工合同”均为事后伪造,所谓“加工环节”实为虚设。此外,专案组还通过跨省协作取证确认,涉案企业上游的东光县顺昌棉业有限公司、山东济宁众鑫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众人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木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江苏)4户棉业公司均为空壳企业,无棉花收购、存储、销售的实际业务,仅用于为核心企业虚开农产品采购发票,构建虚假进项抵扣链条。
全链条造假拆解:从进项到退税的骗局
(一)虚假进项:借政策漏洞虚构原料采购
(二)虚假生产:搭“临时场景”应对检查
(三)虚假销售与退税:跨区域勾结套取国家税款
税务处理与案件进展:执法利剑高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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