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贸易型企业(外贸企业)
- 所属期填写规则:须填写货物出口日期所在年度的12月。例如,2025年出口的货物,无论何时申报,所属期均统一填写为“202512”。
示例说明:下图中所属期误填为“202601”,正确应为“202512”。
申报批次填写规则
同一所属期(如202512)内多次申报的,批次号须顺延填写,如“001”“002”“003”等。不得重复使用已用批次号。
示例说明:下图所属期“202512”对应批次“002”,但“001”已在前期使用,属错误操作。
注意事项
不同年度出口的货物必须分别申报,不得合并填写。例如,2025年与2026年出口的报关单不可混在同一申报表中。
二、生产型企业(生产企业)
- 所属期填写规则: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一致,按实际申报月份填写。例如,2026年1月申报2025年出口货物,所属期填写“202501”。
- 可将跨年度出口数据合并申报,但所属期仍按申报当月填写;须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并与同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完全一致。
| 项目 | 贸易型(外贸企业) | 生产型(生产企业) | 共同规则与提醒 |
|---|---|---|---|
| 所属期填写规则 | 统一标准:均按报关单“出口日期”所在年月填写。 例:2025年12月出口,所属期填 202512。 |
—— | 原则:所属期以出口日期为准,与申报操作时间无关。 提示:系统提示“非本年数据”属正常现象。 |
| 申报批次 | 在所属期内第几次申报,即填“01”“02”等序号。 | —— | 作用:用于区分同一所属期内的多次申报。 |
| 核心差异(非所属期) | 退税方式:免退税(退还进项税)。 核心单证: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开票日起360日内完成“退税勾选”。 |
退税方式:免抵退税(抵减内销应纳增值税)。 核心衔接:退税数据须与同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完全一致。 |
截止日期:均须在出口次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前完成(如2026年4月20日前)。 |
总结
贸易型企业所属期按出口年度12月统一填写;生产型企业则按实际申报月份填写。两类企业均须严格区分不同年度出口业务,确保所属期、批次、单证及数据逻辑准确,规避申报退回或审核不通过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