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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法》重磅修订!从“发展”到“高质量”,跨境电商迎来制度型开放新机遇

《对外贸易法》重磅修订!从“发展”到“高质量”,跨境电商迎来制度型开放新机遇 全国跨境电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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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5年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025年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新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自1994年该法施行以来的第二次系统性修订,也被称为第二次修订。为帮助共同体成员单位及广大跨境电商从业者快速、准确地把握这部外贸基本法的核心变革,本文通过新旧版本对比,为您梳理了此次修订的核心亮点,并剖析其对行业与人才培养的深远影响。


01 立法目标升级:从“发展”到“高质量”与“强安全”

新《对外贸易法》开篇第一条就奠定了全新的基调。对比旧版“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的表述,新版法条明确提出立法目的是 “为了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 。

此外,新法首次增加了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的内容,并明确“根据宪法”制定。这标志着立法目标从侧重于经济维度的“发展”,升级为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一体两翼” 

同时,新法第三条新增规定:“对外贸易工作应当坚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贸易强国建设。” 这为整个外贸工作锚定了清晰的战略方向。

02 开放模式转型: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

此次修订最具标志性的变化,是明确提出从“要素流动型开放”向 “制度型开放” 的深刻转型。

新法第六条规定,“国家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济贸易规则,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制定” ,并要扩大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为确保这一目标落地,新法第七条首创性地建立了 “贸易政策合规机制” ,要求国务院部门及地方政府在制定外贸相关政策时,必须开展合规评估,确保与国际规则衔接。这是一种将国际通行规则内化为国内政策制定刚性约束的主动改革。

03 管理模式革新:服务贸易实行“负面清单”

在具体管理方式上,新法完成了从“政府规定什么可以做”到“政府明确什么不可以做”的监管哲学转变。

新版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对跨境服务贸易实行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这取代了旧法中基于“市场准入目录”的管理模式,将极大释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市场活力与创新空间。

同时,新法第二十三条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加工贸易制度,并明确加工贸易货物在符合条件下可依法转为内销 ,给予了市场更稳定的法律预期。

04 赋能工具强化:国家构筑海外知识产权“防护网”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新法实现了从侧重境内“防御”到全球范围内主动“赋能”的关键升级。

新版第三十三条在原有保护条款基础上,新增了国家积极的“服务”职能,要求 “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信息平台” ,以提升外贸经营者的合规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

这意味着国家将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关键的公共法律产品 ,直接服务于贸易强国建设,旨在系统性降低中国企业在海外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与维权成本。

05 安全体系完善:应对工具更灵活全面

新法显著健全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与利益的法律工具箱。

一方面,扩大了安全措施的适用范围。在货物、技术进出口及国际服务贸易方面,可在“战时或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之外,在 “国际关系中的其他紧急情况下” 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使安全阀更为灵活。

另一方面,新增了对特定境外主体的反制工具。新法第四十条授权对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特定境外个人或组织,采取禁止或限制贸易等措施。

06 聚焦未来赛道:数字、绿色贸易及新业态获明确支持

新法积极拥抱全球贸易发展新趋势,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多项前沿领域的支持方向。

  • 支持新业态:第五十九条明确支持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 拥抱数字化:第六十条首次提出 “支持对外贸易数字化和数字贸易” ,并推动电子单证、数字证书的国际互认。

  • 倡导绿色化:第六十一条提出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鼓励绿色低碳产品贸易。

这些规定为相关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明确的上位法依据与政策导向。

07 扶持对象精准:矛头直指“中小微企业”核心痛点

新法第六十八条将旧法中“扶持中小企业”的表述,精准化和强化为 “国家扶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开展对外贸易” 。

更为关键的是,新法指明了 “监管、融资、外汇结算” 这三个企业运营中的核心环节作为提供便利的具体方向。这旨在通过降低制度性成本、缓解融资难题,切实激发外贸领域数量最广大的微观主体的活力。

08 法律责任加严:违法成本显著提高,执行刚性增强

新法大幅提升了违法成本,并建立了强有力的跨部门协同执行机制。

例如,对擅自进出口国营贸易货物的罚款上限,从旧法的五万元以下提升至五十万元以下。同时,针对为被制裁对象提供便利等行为,设定了更长的从业禁止期。

最具突破性的是,新法建立了涵盖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的 协同执行机制 ,可对资金流实现全面管控,从根本上增强了处罚决定的执行刚性。


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是中国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法治宣言,其影响将渗透至外贸的每一个环节。

对于全国跨境电商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而言,这部新法不仅是未来工作的根本遵循,更对人才培养提出了全新要求:课程体系亟需融入国际规则、数字贸易合规、海外知识产权攻防等前沿内容;校企合作需共同研究新法环境下的实操课题。

共同体倡议所有院校与企业伙伴,以新法实施为契机,组织学习、更新课程、深化研究,携手培养出更能驾驭国际规则、引领产业未来的新一代跨境电商人才,共同夯实贸易强国建设的人才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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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丨胡竞文

二审丨吴琼芳

三审丨胡坚达

本文声明丨本文章仅为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共同体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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