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全国统一的《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试行)》已正式施行,特此梳理新政核心内容与实操指引。
一、新政覆盖谁?
全链条主体纳入管理
航运产业链的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均已纳入信用管理体系: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船员,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船员服务、培训、体检机构,港口经营人,水上水下施工单位,代理机构等有关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
二、信用如何评?
五级评级,全国通用
守信信息主要包括表彰、奖励等反映信用主体守信的信息,失信信息主要包括弄虚作假、违反承诺、行政处罚等反映信用主体失信的信息。
✔五级信用分级:从高到低依次为良好守信、一般守信、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不同等级对应差异化管理措施。
✔三类管理名单: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良好守信名单”“一般失信名单”“严重失信名单”,实现全国通用。
✔有效期规定:良好守信最长保留2年,一般失信有效期6个月,严重失信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信用状况实时更新。
三、有何影响?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守信主体:多重便利直达快享
对良好守信的信用主体,可以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如:
✅海事政务办理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办理,大幅缩短办结时限;
✅船舶监管差异化对待,降低安检、检查频次,在交通流组织中优先安排锚位、靠离泊;
✅联合金融、港口等部门享受叠加福利,包括信贷利率优惠、港口作业优先服务等,让信用有可能转化为“真金白银”;
✅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或联合激励机制确定的其他便利措施。
失信主体:监管约束精准发力
对失信主体采取的主要惩戒措施有:
🔴一般失信主体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显著提高检查频次,强化日常监管;
🔴严重失信主体的船舶“到港必查”,不享有海事政务便利举措;
🔴联合金融、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在信贷融资、业务合作等方面受到限制;
🔴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或联合监管机制确定的其他措施。
四、失信能修复吗?
“跌倒”可重启
失信主体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纠正失信行为;
✅履行相关义务并作出信用承诺;
✅被评价为一般失信信息满三个月,或被评价为严重失信信息满一年;
✅公布有效期内无新的一般、严重失信信息;
✅无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得修复的其他情形。
五、信用查询不迷路!
三大渠道轻松查询
想知道自己的海事信用等级?担心错过信用评价通知?别着急,以下三个官方渠道帮你快速掌握信用动态,做到心中有数~
1.中国海事局官网:登录后在信用专栏,查询全国范围内公布的良好守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名单。
2.省级海事管理机构通知:获评上述三类名单的主体,将收到省级海事管理机构的及时告知。
3.海事通APP:登录并完成身份核验,随时随地查询个人或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海事监管秩序,优化港航营商环境。为帮助大家更好适应新规要求,舟山海事局将持续推进信用联合激励惩戒,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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