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调整16种产品CCC认证模式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认证模式的公告》,对电动工具、汽车安全部件等16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将原有企业自我声明方式统一调整为第三方认证评价方式。
根据公告要求:
执行时间节点
- 2026年7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相关产品的CCC认证委托;
- 2027年1月1日起:上述16种产品须取得CCC认证证书并加贴CCC标志,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信息报送系统”中相关产品的自我声明将同步注销。
认证转换安排
- 持有效自我声明的企业,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CCC认证证书转换,并主动注销相应自我声明;
- 自我声明有效期内已出厂且不再生产的产品,无需转换,可继续销售。
公告所涉16种产品包括:熔断体、小功率电动机、电钻、电动砂轮机、电锤、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汽车安全玻璃、汽车安全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