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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锋信环球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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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商务部就欧盟CBAM正式实施答记者问

中方反对不公平、歧视性的碳边境调节措施

中方注意到,欧盟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并密集发布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包括设定碳排放强度默认值、计划扩大产品覆盖范围等。其中,欧方无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的巨大成效,对中国产品设定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且拟在未来三年逐年提高。该做法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发展水平和绿色转型趋势,构成不公平、歧视性待遇,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也违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扩大覆盖范围暴露贸易保护主义倾向

欧盟拟自2028年起将CBAM适用范围扩展至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家用电器等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此类规则设计已明显超出应对气候变化的必要范畴,具有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特征,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和坚决反对。

内外双重标准加剧规则冲突

值得关注的是,欧盟近期同步修改2035年燃油新车禁令,放宽对成员国的绿色监管要求。其对外以气候为名施加严苛约束,对内却降低减排标准,凸显典型双重标准。欧方无视历史排放责任、国家发展阶段与技术水平,借“防止碳泄漏”之名,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加剧气候治理与贸易规则冲突,抬高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损害国际互信,背离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

中方立场:坚持公平科学,捍卫合法权益

中方呼吁欧方遵守气候与贸易领域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秉持公平、科学、非歧视原则,推动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中方愿与欧方相向而行,深化气候合作;同时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反制任何不公平贸易限制,切实维护中国发展利益、企业合法权益及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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