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若在阿尔及利亚设立建筑工程子公司,则中国母公司在国内及其他国家的业绩能否视同为该子公司过往业绩?
一、母公司业绩不能直接等同于阿尔及利亚子公司业绩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阿尔及利亚注册成立的子公司具备独立法律地位,拥有独立财务与管理体系。因此,中国母公司及其在其他国家的业绩,依法不能直接视为该子公司的过往业绩。
体现集团综合实力:虽法律上不可等同,但在参与当地项目投标时,可提交母公司业绩证明、资质文件及集团介绍材料,向招标方展示企业整体实力与成功经验。
二、公司管理层与本地持股要求
阿尔及利亚法律未强制要求建筑类公司必须由当地人担任“共同经理”,但对外国投资设有明确的本地持股比例限制,将实质性影响公司治理结构。
1. 本地持股核心规定
根据阿尔及利亚驻希腊大使馆官网信息,在生产、服务及进口领域,外国投资者须与一名或多名阿尔及利亚本地投资者(公立或私营)合资设立公司,且本地合伙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
2. 对管理权的实际影响
由于本地股东持股超半数,其在重大决策(包括管理层任命)中具有决定性话语权。实践中,“仅由一名中国人担任经理并行使全部管理权”难以实现,管理架构需与合资方协商确定。
三、官方咨询渠道
鉴于法规复杂且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以下权威渠道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 中国驻阿尔及利亚大使馆经济商务处:dz@mofcom.gov.cn
- 阿尔及利亚驻华大使馆:010-65321231 / 010-65323773
- 阿尔及利亚国家投资发展局(ANDI)官网:http://www.andi.dz/
- 阿尔及利亚公司在线注册平台:www.jecreemonentreprise.dz
- 中国贸促会《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丛书——阿尔及利亚篇》
四、重要提醒与后续步骤
1. 信息核实:本文所述内容主要基于现行一般性规定及公开信息,阿尔及利亚法律法规可能存在行业特殊条款或动态更新,务必以官方渠道最终确认为准。
2. 注册后报备:依据中国商务部规定,中资企业在阿尔及利亚完成注册登记后30日内,须向中国驻阿尔及利亚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报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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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贸法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