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推动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构建贸易强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发展数字贸易
(一)积极发展数字产品贸易
提升数字内容制作质量,扩大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优质生活性服务进口。办好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常态化举办涉外电影展映与文化交流合作活动。(二)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
发展数字制造外包,增强品牌与标准国际影响力;支持数据安全、数据资产、数字信用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国际化布局。培育服务贸易平台型企业,提供信息共享、云服务、贸易促进、品牌推广与专业培训,带动传统服务数字化转型。支持广州建设大湾区贸易数字化赋能中心、南沙“离岸易”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数字服务与高端制造业融合,支持生物医药、飞机、汽车、工程机械、文旅装备等领域企业对外输出专业化、综合性服务;鼓励家电、化工、医药、电子信息等行业加快服务化与数字化转型。(三)大力发展数字技术贸易
重点发展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导航等领域对外贸易。拓展国际技术合作网络,优化研发中心技术跨境转移便利化安排。支持设立粤澳横琴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联动澳门、葡语系国家及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领军企业,吸引全球竞争力科技型企业入驻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绿色技术与绿色服务贸易,扩大节能降碳、环保治理等领域技术和服务进出口,深化绿色技术国际合作。(四)提升数字服务出口基地能级
支持广州、深圳创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数字贸易示范区,在跨境服务市场准入、全链条监管、风险监测预警等方面先行探索。推动广州天河中央商务区建设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广州开发区建设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琶洲试验区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示范应用。建设东莞松山湖数字贸易港,发展信息技术外包(ITO)、知识流程外包(KPO),打造人工智能大模型中心、开发者村及数字运动健康产业创新应用高地。支持横琴加快建设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发展创作者经济,探索数据元宇宙等产品确权出海平台。(五)构建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服务体系
完善数据跨境基础设施,支持有条件地区建设集政策查询、咨询辅导、数据出境申报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门户,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支持横琴开展科研数据跨境管理试点,联合澳门高校及专业机构共建高效数据跨境平台。支持前海探索国际通信专用通道、算力服务网络、国际数据中心等新型国际数据空间建设模式。推进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
二、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六)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及广州天河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开展改革压力测试。全面落实《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及自贸试验区版本。在CEPA框架下稳步放宽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限制措施。(七)放宽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
深化广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深圳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支持深圳开展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加快医疗、养老、旅游、电信、文化等领域外商投资准入与准营政策落地。支持南沙、前海、横琴在生物技术领域扩大开放试点,推进广州、深圳外商独资医院建设。鼓励境外投资者依法设立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加强中外合作大学、港澳子弟学校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八)扩大国际运输服务贸易
以深水码头、深水航道为重点,加快广州港、深圳港国际枢纽港建设,促进港口群协同发展。提升国际客运航权与时刻资源配置效率,构建通达全球的国际航线网络。推动跨境寄递高质量发展,鼓励增开国际航线、扩大机队规模,加快境外快件分拨中心与地面网络建设。培育飞行器研发、适航审定、维修等低空服务业态,发展国际航空器维修、无人机人才培训等服务,集聚境内外专业人才与团队。支持广州建设国家级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用好并争取增开中欧班列,构建陆路国际贸易通道。(九)支持专业服务贸易发展
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与律师事务所,推进商事调解组织建设,支持广州、深圳建设法律服务集聚区,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立广东律师服务广交会、“粤贸全球”等展会常态化机制,强化涉外法律服务推介。深化粤港澳法律服务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拓展内外贸资质与服务范围,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技术支撑。深化粤港澳建筑业协同发展,探索标准共建。(十)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融合发展
引导企业按鼓励进口服务目录扩大生产性服务进口。深化粤澳货物“一单两报”,推动粤港货物“一单两报”试点。推进数字领域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农业服务贸易,支持农资、农机、农技及农产品加工企业抱团出海,畅通农药、兽药出口证明办理渠道。支持创新跨境物品通关模式。(十一)增强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国际竞争力
推动文化、知识产权、中医药、语言服务等特色出口基地集聚发展,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支持广州天河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发展数字创意与数字文化,番禺基地高质量发展灯光音响等时尚产业。支持广州经开区、深圳福田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开展跨境许可转让、国际咨询与代理服务,引导承接专利商标代理、文献翻译、检索、调查维权等离岸外包业务。完善基地产业生态体系,提升产业集聚度与国际影响力。
三、拓展国际市场布局
(十二)搭建企业出海服务平台
支持企业建设全球数字与服务贸易市场网络、境外研发中心及营销体系,开展国际资质认证,开辟新业务、新领域、新市场。发挥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广州、深圳)作用,组建出海联盟,提供全链条公共服务与解决方案。实施“服贸全球”计划,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专题展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内容智造平台建设,提升文化数字化国际协作生产能力。(十三)深化服务贸易国际合作
参与服务贸易全球合作伙伴网络计划,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作,建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聚焦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数字服务、文旅服务、金融、现代物流、知识产权等领域,招引跨国机构区域总部、功能性中心与共享服务中心。推动律所“走出去”,加快境外法律服务网络布局。依托广东省驻海外办事处完善境外贸易促进网络。办好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支持珠海建设大湾区服务外包集散中心。四、强化保障支撑体系
(十四)加强多渠道支持保障
积极争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带动社会资本投向数字与服务贸易领域。综合运用贸易金融、股权投资等工具,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重点领域与重点企业创新发展。(十五)便利专业人才跨境流动
全面落实优粤卡政策,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出入境便利;为来粤创业投资者、外籍高校毕业生及外国高端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绿色通道。支持持有国际通用技术技能类资格证书的外国专业人才及急需紧缺技能型人才来粤就业。完善港澳人才居住与工作配套政策,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公共服务体系。稳妥推进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健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制度。(十六)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
落实国家金融开放政策,争取支持境外专业保险机构在我省设立或参股保险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境内债券承销、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稳步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QFLP)境内投资试点。深化与港澳金融合作,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更高水平便利化,省内优质企业可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服务贸易等跨境人民币结算。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便利化试点银行与企业范围。(十七)建立完善标准体系
加快数字贸易领域标准制修订,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新兴服务贸易企业可参照贸易经纪、代理、咨询等惯用表述确定行业名称。加快数字贸易认证体系建设,推动数字信任前沿技术开发与应用。(十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加快数字产品标识化建设。支持高校与科研机构开展存量知识产权盘点,筛选高潜力专利,通过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运用。推广专利“开放许可”,加大小微企业专利技术许可力度。构建校企专利成果匹配机制。加强数字贸易与服务贸易领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护航出海工程,完善知识产权保险机制,提升市场主体风险应对能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梳理堵点难点,健全政策、人才、开放协同机制,支持重大改革事项和平台建设,助力经营主体打造应用场景、对接渠道资源,持续推动改革创新发展。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用好省服务贸易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实施与督促检查。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