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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跨境卖家赢了!

中国跨境卖家赢了! 跨境卖家集中营
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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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及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接连裁定:针对中国跨境卖家的TRO(临时限制令)诉讼中,仅凭电子邮件送达通知的方式无效,原告须依《海牙送达公约》履行法定送达程序。

判决核心要点

美国某知名品牌曾批量起诉多名中国卖家,主张商标侵权并申请TRO。部分被告以“邮件送达不符合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为由提出异议。两级法院均支持该主张,明确要求原告必须通过《海牙送达公约》途径完成送达——即由美方请求中国司法部协调,经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市中院至基层法院逐级转递,最终送达被告。

实际影响分析

按《海牙公约》流程,跨境送达通常需数月乃至一年以上,远超TRO通常14–28天的紧急时效。由于送达责任主体为原告而非法院,高昂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将显著抑制批量、低成本发起恶意TRO的行为。

需理性看待的两点事实

1. 并非首例判例

自2020年起,美国多个联邦地区法院及巡回上诉法院已有类似判决,该案属既有司法实践的延续,并非全新突破。

2. 辖区适用范围有限

联邦第二巡回法院仅管辖纽约州、康涅狄格州和佛蒙特州,而对中国卖家发起TRO较多的加州、伊利诺伊州、得克萨斯州等均不在此辖区。各州法院可自主决定是否援引该判例。

对卖家的实质启示

本案虽未改变整体法律框架,但为中国卖家提供了关键应诉路径参考:在收到疑似TRO邮件时,可重点核查送达方式合法性,适时提出程序性质疑。

同时需注意:并非所有TRO均属恶意。确有侵权事实的案件仍可能成立。卖家应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合规意识,从选品、包装、品牌授权、Listing文案等源头规避侵权风险。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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