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拆!支柱二“并行方案”落地:这12个新选择,是避税神技还是合规陷阱?
文 / 思迈特国际税咨询 转让定价人张学斌 2026年1月8日于哈尔滨(本文仅供专业交流,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
2026年刚开年,OECD发布长达88页的《并行一揽子方案》(Side-by-Side Package,以下简称“并行方案”)。该方案表面聚焦简化企业合规负担,实则密集嵌入十余项关键“选择权”(Elections),涵盖年度适用与五年锁定两类,直接影响全球跨国企业的有效税率(ETR)计算及补足税义务。本文聚焦其中核心机制——“简化有效税率(Simplified ETR)安全港”,逐项解析其适用逻辑与实操风险。
一、核心逻辑:安全港真的“安全”吗?
简化ETR安全港的适用门槛明确:若某辖区简化ETR ≥ 15%,则该辖区补足税归零。
计算公式为:简化税额(Simplified Taxes) ÷ 简化所得(Simplified Income)。
看似简洁的分子与分母,实际由多个可选调节项构成——部分为年度选择,部分为五年期绑定选择,决策失误将直接引发合规风险。
二、简化所得(Simplified Income)的关键调节项
1、金融与海运业的特殊处理
保险及海运收入默认剔除;但若剔除后导致ETR下降,企业可选择不剔除。其中海运业选项为五年期绑定,不可逐年变更。
2、会计准则适用灵活性
通常采用合并财务报表账面数据;若所在辖区已实施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如中国香港、卢森堡等,则允许使用当地会计准则(LFAS)。OECD进一步允许选用其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授权会计准则”,为企业在准则差异管理上保留操作空间。
3、汇兑损益与养老金支出的可选调整
GloBE规则下,两项须强制调整;但在简化ETR安全港中,企业可选择“不调整”,且该选择同样适用五年期绑定。对汇率波动剧烈地区或欧洲养老金支出较高的企业,此举可显著降低合规复杂度。
三、简化税额(Simplified Taxes)的构成要点
1、下推税(Pushed Down Taxes)的统一适用要求
默认情况下,受控外国公司(CFC)税款、混合实体税款不纳入简化税额。但企业可选择启用“下推机制”,将母公司为子公司缴纳的税款计入。
重要提示:一旦选择启用,必须对该辖区内所有常设机构(PE)及CFC统一适用,不得选择性执行。
2、税收抵免的协同加计规则
对于“合格可退税抵免”(QRTC)或“可转让税收抵免”(MTTC),企业可选择同步计入分子(简化税额)与分母(简化所得)。该机制旨在避免因政府高额补贴导致ETR被动低于15%。
四、SBTI安全港:为实质激励保留豁免通道
除ETR安全港外,并行方案新增“基于实质的税收激励”(SBTI)安全港。凡属研发投入、实体资产投入等符合“合格税收激励”(QTI)条件的优惠,相关补足税可予豁免。
其中,“实质限额选择”(Substance Cap Election)允许企业在常规按人工成本+折旧5.5%计算的基础上,针对轻资产运营模式(如纯牌照机构),改按资产账面价值的1%确定限额。
五、中国企业实操建议
1、“简化”不等于“简单”
判断是否启用各项选择权前,必须完成完整模拟测算。缺乏数字化工具支撑下,12项选择的组合路径将极大增加Excel建模与复核成本。
2、五年期选择权需高度审慎
地缘政治、汇率、税收政策等变量持续演化。当前选定“不调整汇兑损益”,可能在未来周期中反向加剧税负风险。五年绑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单方撤销。
3、关注“中央记录”(Central Record)进展
目前OECD仅认可美国为合格并行制度(SbS Regime)国家。中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等能否通过SBTI安全港获得承认,取决于后续双边技术磋商与规则互认进程。
六、结语:从“盲盒”到“选择题”的范式转变
支柱二并行方案标志着国际税收治理进入主权博弈深化阶段。“简化”本质是将规则不确定性转化为结构性选择权。企业唯有系统梳理自身架构、税收优惠、会计政策与国别风险,方能在年度申报与五年决策节点作出稳健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