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L上海出口航次提单申领通知(2026年1月8日)
尊敬的客户:以下航次提单于2026年1月8日起可申领:
- IRENES RALLY 0006S
- MELBOURNE BRIDGE 2507W
- USSAMA BHUM 010W
重要提示
请务必确认货物已实际装船后再申领提单。未上船提单所附保函自动失效。
请尽快申领并核对提单信息。如因单证中心制单失误需换签,仅限免费换签一次,且须一次性提出全部修改意见。
RCL上海单证规则汇总(2025年4月16日更新)
最新单证规则文档:
百度网盘下载链接(提取码:umkn)
※ ESI截单客户可在收到链接后,直接登录ESI平台下载二次确认件(PDF格式)。
操作规范提醒
子弹封必须插在箱门把手处,严禁插在地板上。
所有航线提单均由RCL上海单证中心统一制单,并发送二次确认件(Draft)。客户须在收到后24小时内以全英文邮件完成核对与确认;未核对或使用中文邮件沟通导致的错误,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船开前如有提单信息更新,须通过全英文邮件申请,或使用二次件新模式自主修改并等待单证中心批复。未获批复前即签发的提单,信息仍以原Draft为准。
特别强调:船开前未对二次件作出任何回应的,一律视为确认无误,系统将直接签发正本提单。
业务窗口安排
提单申领、事后电放、改单、船证明等业务,请至四号窗口办理。
船开前提交电放保函等单证类保函,请按航线对应窗口递交:
- 三号窗口(021-61324592):RBC2、RNI、RBC5、RFM1、RFM3、RCM2、RIM、RCG、REA、REA2、RNV、RFL、RCR
- 四号窗口(021-61324672):RBC、RFM2、RKI、RKI2、RSI、RLM、ROP、RWA2、RCI01、RCI03
重要提示:船开后不再接收任何保函材料。
单证联络方式更新
RCL上海单证中心启用新公共邮箱:shadoc@rclgroup.com
发往原邮箱的邮件将不再受理,请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