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发布
一、什么是进出境快件?
进出境快件是指由快件运营人以承诺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是跨境电商与国际交流中的高效物流通道。
二、快件分类
根据监管要求,进出境快件分为三类:
1. 文件类
指法律、法规规定免税且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及资料。
2. 个人物品类
指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旅客分离运输行李、亲友馈赠及其他个人物品。
3. 货物类
除上述两类外的所有快件,包括货样、广告品等具有商业属性的物品。
三、快件监管基本政策
(一)运营人资质与场地要求
快件运营人须在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应在海关批准的专门监管场所内配备符合监管要求的专用场地、仓库及设备。
(二)通关地点与时限
快件通关应在经海关批准的专门监管场所内进行;特殊情况需场外通关的,须事先报所在地海关批准。进境快件应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申报;出境快件须在运输工具离境前3小时完成申报。
(三)舱单与申报管理
运营人须向海关传输或递交进出境快件舱单或清单,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申报;提前报关的,须书面通知海关并同步提交相关运输及抵达信息。
(四)分类报关要求
1. 文件类:提交《KJ1报关单》、总运单(副本)及相关单证;
2. 个人物品类:提交《个人物品申报单》、分运单、收发件人身份证影印件;
3. 货物类进境:
• 免税额度内货样、广告品:提交《KJ2报关单》、分运单、发票;
• 应征税货样、广告品(不含许可证管理、进口付汇类):提交《KJ3报关单》、分运单、发票;
• 其他货物按一般进口货物规定办理;
4. 货物类出境:
• 符合条件的货样、广告品(不含许可证管理、出口关税、收汇、退税类):提交《KJ2报关单》、分运单、发票;
• 其他货物按一般出口货物规定办理。
四、快件、邮件与跨境电商商品的区别
(一)物流承运与申报主体
• 快件:由快件运营人承运并统一向海关申报;
• 邮件:由邮政企业承运并申报;
• 跨境电商商品:依据模式不同,申报主体与路径差异显著:
B2C零售进口
• 直购进口:消费者下单后,企业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三单”电子数据,提交《申报清单》,商品通过邮件或快件入境;
• 网购保税进口:电商企业将整批商品存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B型保税物流中心,消费者下单后,企业传输“三单”,提交《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海关按跨境电商税率征税,放行后国内快递配送。
B2C零售出口
• 零售一般出口:境外消费者下单后,企业传输交易、收款、物流信息,提交《申报清单》,实行“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综试区内符合条件商品可适用“清单核放、汇总统计”;
• 特殊区域出口:含“包裹零售出口”和“海外仓零售出口”两种形式,均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B型保税物流中心实施账册管理;后者需经海外仓完成零售后再配送至境外消费者。
B2B出口
• 直接出口: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对接境外企业,跨境物流直发;
• 出口海外仓:货物先行出口至海外仓,平台成交后从海外仓发货。
(二)单次限值标准
• 个人物品类快件/邮件:寄自境外进境,每次限值2000元;寄往港澳台每次800元;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每次1000元。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26000元。
来源/学习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