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最新政策,自今年起,对43类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出口商品实施许可证管理,旨在进一步规范出口秩序,平衡国内外市场供应,保障国家资源与经济安全。
扩大管控范围,涵盖多领域核心物资
本次纳入许可管理的商品清单,覆盖粮食(如小麦、玉米、大米)、能源(煤炭、原油、成品油)、战略矿产资源(稀土、钨、锑)及部分农产品与制品。值得注意的是,钢铁产品(包括生铁、钢板、钢管等全产业链品类)在时隔16年后重新被列入管理,涉及约300个海关编码,反映出对基础工业材料出口结构的强化调控。
分类管理,明确许可申领路径
申领要求依据商品属性实行分类管理:
粮食、煤炭、原油等商品,须凭国家下达的出口配额证明申领;
甘草制品等商品,需通过配额招标中标后获取资格;
新增的钢铁产品,企业凭有效出口合同及生产商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即可办理。
通关实操要点与提醒
“非一批一证”:适用于原油、粮食等大宗商品,单证在有效期内可多次报关(不超过12次),便于分批出口。
“一批一证”:适用于消耗臭氧层物质、旧汽车等特殊商品,每次出口均须单独申领。
豁免情形:对外援助物资可免于办理出口许可证。
企业应对建议
提前规划申领:建议相关出口企业立即启动本年度许可证申请流程,避免因证件问题延误出运。
确保材料一致:提交的合同、质检证明等文件信息须与许可证内容严格相符。尤其注意钢铁产品质检证明须由生产商出具并盖章。
关注变更管理:若合同关键信息(如数量)发生变更,须重新申领许可证,不可涂改或重复使用旧证。
保持信息同步:建议企业持续关注商务部、海关总署官方发布,确保合规通关。
此次调整标志着我国出口管理向更精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相关外贸企业应尽快适应新规,完善内部合规流程,以保障贸易业务顺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