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低空经济加速演进,沙特正通过政策引导、科技创新与国际合作,系统性布局未来空中交通体系。从NEOM新城密集规划的垂直起降机场,到eVTOL航空器的规模化引入,沙特正快速崛起为全球空中交通新枢纽。对中国企业而言,这不仅是一场技术变革,更是一轮真实可参与的产业机遇。本文聚焦沙特低空经济的发展路径,解析中国企业可切入的投资机会、技术合作方向与落地实践要点,提供具备实操价值的出海参考。
一、专用频谱与新技术:沙特如何用通信底座托起低空经济
低空经济的本质,是一场通信能力的系统性升级
低空经济并不仅是飞行器产业的延伸,而是一场以通信能力为核心的系统性升级。无论是无人机物流、工程巡检,还是未来的eVTOL载人交通,其能否规模化运行,最终取决于是否具备稳定、低时延、高可靠、可监管的通信网络。
沙特并未采取“先飞起来再补规则”的路径,而是率先从顶层规划与制度设计入手,为低空经济奠定底层通信基础。
沙特通信、空间与技术委员会(CST)在最新频谱展望中明确提出,将为超视距无人机(BVLOS)规划专用频段,划拨特定频率资源用于远程控制和数据链路传输。此举意味着,沙特未将低空通信简单附着于现有公网体系,而是从频谱资源和监管架构层面,构建一套独立、可管控、可扩展的通信基础设施体系,为商业化、规模化运行扫清底层障碍。
“政府引导+国有资本+国际技术”:沙特的产业落地路径
在产业推进层面,沙特延续“组合打法”:沙特电信(STC)与主权财富基金PIF共同成立合资公司IoT Squared,并引入全球领先的无人机基础设施企业Skyports,重点推动BVLOS无人机在大型基建、房地产开发及城市管理等场景中的规模化应用。
这类场景飞行距离长、任务复杂、数据密集,对通信网络的连续性、安全性和稳定性要求极高,也是商业价值最明确、最易率先落地的应用领域。通过将通信、平台与应用场景深度绑定,沙特旨在跑通可持续的低空经济商业模式,而非仅停留于技术展示。
从地面到高空:一体化通信网络的探索
沙特对低空通信的布局并未止步于地面网络,而是积极探索“空—天—地一体化”通信体系。
2022年,在CST支持下,英国SPL公司在沙特红海新区完成全球首次5G高空平台(HAPS)试验,通过高空平台向地面及低空飞行器提供连续通信覆盖。该试验被视为沙特智慧城市与低空交通融合发展的关键技术验证,也为沙漠、海域等传统通信盲区提供了可行方案。
这一系列动作表明,沙特并非零散试点,而是在构建具备长期可扩展性的低空通信底座。
中国企业的进入基础与进场路径
从技术和工程能力看,中国企业在低空通信领域具备显著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
- 5G/5G-A及低空专网通信解决方案
- 无人机指挥控制链路(C2)与数据链系统
- 空天地融合通信(地面网络+高空平台+卫星)
- 大规模通信网络的工程交付与运维能力
上述能力已在国内复杂环境中经受规模化、商业化验证,高度契合沙特对“可落地、可复制、可扩展”技术方案的核心偏好。
中国企业可通过以下三条路径参与沙特低空经济体系建设:
路径一:作为“通信底座能力方”,参与国家级示范项目
最具现实可行性的第一步,是作为通信底座能力方切入NEOM新城、红海新区等国家级示范项目。这些项目本质是沙特验证新技术、新规则与新运营模式的“国家级试验场”。
在该阶段,沙特更看重技术方案的可监管性、可持续性与可复制性,而非单纯价格优势。中国企业可:
- 提供低空通信子系统解决方案(如专网通信、C2链路、数据传输系统);
- 作为联合解决方案提供方,与本地主体共同参与系统集成;
- 承担示范区内通信系统的测试、验证与优化工作。
通过示范项目积累的合规记录、技术可信度与运营经验,往往构成后续规模化项目的“隐性门槛”,是深耕沙特市场的关键通行证。
路径二:与本地主体形成联合体或技术联盟
沙特低空经济项目主导权通常掌握在STC、PIF体系公司或其控股/参股平台手中,单一海外企业难以独立主导。与本地主体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往往比技术本身更重要。
可行合作模式包括:
- 技术授权或模块输出,将核心通信能力嵌入本地整体解决方案;
- 系统集成合作,作为关键技术提供方参与设计与实施;
- 联合测试与运营支持,在项目早期深度介入调优与保障。
该模式可在不直接承担监管与合规主体责任的前提下,进入项目核心环节,并借助本地主体的政策理解力与资源协调力,显著降低落地风险。需注意的是,沙特更倾向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合作方案中应包含持续技术支持、升级路径及本地能力建设内容。
路径三:从“通信+应用场景”切入,而非纯通信输出
在低空经济初期,沙特采购逻辑高度场景导向。相比抽象通信能力,“通信+应用”的成熟方案更易通过审批与采购流程。
接受度较高的切入场景包括:大型基建与施工巡检、城市管理与公共安全监测、物流与园区内运输、能源/港口及关键设施巡检。
将通信系统与无人机应用场景深度绑定,既可降低监管部门的理解与审批成本,也更符合项目方“可衡量、可评估、可复制”的决策逻辑。该路径尤其适合中小型技术企业或细分领域优势明显的企业,以较低成本切入体系,并逐步向通信与平台层延伸。
对中国企业而言,进入沙特低空经济不存在“一步到位”的捷径,关键在于根据自身能力定位进行战略取舍:系统能力强的企业优先参与国家级示范项目;有核心技术但缺乏海外经验的企业首选本地联合体合作;有成熟应用方案的企业则宜从场景驱动型项目入手。
金静雯 律师
国际仲裁 / 海关进出口 / 中东投资与贸易
侯逸 实习律师
中东民事争议解决 / 沙特投资与贸易
文章投稿:金静雯律师、实习律师侯逸
责编:佟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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