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启动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于2026年1月1日启动,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税务机关近年连续曝光多起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隐匿、拆分经营收入偷逃税案件,如夏安阳拆分收入骗享税收优惠案、直播带货主播李呈祥隐匿收入偷税案等,警示纳税人须依法合规经营、诚实申报纳税。本次汇算清缴为存在申报偏差的纳税人提供了自查补正的重要机会。
什么是经营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经营所得包括以下四类:
-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 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哪些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以下纳税人,须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 个体工商户业主;
-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 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 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 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合伙企业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须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另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办理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经营所得按年计税,纳税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即:2025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向哪里申报?
- 仅有一处经营所得:向该经营场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报B表;
- 有多处经营所得:选择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填报C表。
办理渠道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 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税款计算方法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操作指南
汇算清缴申报(B表)
纳税人需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代扣代缴】→【人员信息采集】,完成相关人员信息采集并报送;
- 点击【经营所得】→【年度汇缴申报】→【修改】,如实填写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纳税调整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
- 在“投资者信息”中补充可税前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项目;
- 核对无误后,选中未申报数据,点击【提交申报】→【获取反馈】,确认申报状态;
- 申报成功后,进入【税款缴纳】完成缴款。
年度汇总申报(C表)
适用于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须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申报,报送C表。
-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C表)】进入申报界面;
- 选择申报年份,系统自动带出税款所属期及被投资单位信息,纳税人自行选择汇算地,点击【下一步】;
※ 若名下存在未申报的B表,系统将提示阻断,须先完成B表申报; - 系统自动归集历史调增数据,纳税人可补充调整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需补税的可在申报成功页点击【立即缴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