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窗口|税款退还系统上线,非政策性退税进入无纸化时代
退税攻略|一文读懂非政策性退税最新变化
海关总署“税款退还系统”已于2024年12月正式上线试行,天津海关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已运行近一年。系统全面支持非政策性退税(如退运、残损、短装货物等)线上办理,实现全程无纸化、线上提交、最快1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大幅提升效率。
01 新系统上线,退税进入“无纸化时代”
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www.singlewindow.cn)办理退税,需使用IC卡或Ikey登录(用户名密码登录不可用)。
操作流程仅需三步:
- 登录单一窗口→ 进入「税费办理」→ 点击「退税申请」;
- 选择退税类型:包括修改报关单退税、删除报关单退税、其他退税(如退运);
- 填写必填项(标红色*字段),退税账户可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取或手动录入。
02 材料清单|这几样一样不能少
申报时需上传以下基础材料:
- 《退税申请书》(2024年12月1日起须使用海关总署2024年第170号公告附件5新版格式);
- 《退税报告》。
根据具体退税情形,还需补充相应证明材料,例如:
- 短装货物: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公司出具的货款退还/赔偿凭证;
- 残损/品质不良货物:相关检验报告、赔偿协议等;
- 责令退运或监督销毁货物:海关书面通知书等。
注意事项:
- 申请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且与收款单位名称不同时,退税申请须先经收发货人在线确认同意后方可提交;
- 《退税申请书》模板可于海关总署官网下载(2024年第170号公告附件5)。
03 进度查询|7×24小时实时追踪
提交后可在单一窗口「退税申请查询」模块实时查看全流程状态,涵盖:提交、海关审核、税务核查、国库审批、打款完成等环节,数据直连海关、税务、国库及银行系统,无需跨部门跑动或电话咨询。
退税期限|关键时限须牢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五十一至五十三条及《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十七至六十一条:
三年内可申请的情形:
- 散装进出口货物短装且已缴税放行,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公司已就短装部分退还/赔偿货款;
- 因残损、品质不良、规格不符,或发生其他短少情形,并获上述主体赔偿;
- 已缴税货物被海关责令退运或监督销毁。
一年内可申请的情形:
- 已缴税进口货物,因品质、规格或不可抗力,一年内原状复运出境;
- 已缴出口关税货物,因品质、规格或不可抗力,一年内原状复运进境并补缴国内环节税收;
- 已缴出口关税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而申报退关。
特别提示:
- 2024年12月1日后缴纳税款或放行的货物,适用《关税法》关于退税的新规(三年/一年期限);
- 此前缴税或放行的货物,仍适用《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二条(纳税人自缴税日起1年内申请退税);
-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请务必关注时效节点。
注意事项
目前系统进口环节税查询功能仅支持增值税抵扣情况在线确认;如需申请退还消费税,仍需线下致函海关核实。
若企业已做进项税转出,但系统显示“已抵扣”,海关仍将致函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遇此两类情形,建议及时线下补充核查材料,以加快整体办理进度。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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