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
近日,海南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海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海南老字号的认定条件、程序及动态管理机制,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传承发展。
认定范围与主体
海南老字号是指在海南省内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产品服务优质、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含字号、商标等)。省商务厅牵头负责认定管理工作,会同省旅文厅(省文物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条件且具示范引领性的品牌及其经营主体予以认定,统一纳入海南老字号名录。认定坚持“自愿申报、优中择优、动态管理”原则。
品牌基本条件
申报品牌须满足:创立时间满30年;具有海南民族特色与鲜明地域文化特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兼具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具备代表性、引领性与示范性,并获广泛社会认同与赞誉。
经营主体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须为海南省内依法注册企业,拥有商标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传承关系明确无争议;主营业务连续经营满30年,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经营状况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具备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与较强创新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标识使用与施行时间
《办法》同步规范海南老字号标识及牌匾的使用要求与标准式样。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海南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试行)》(琼商通〔2017〕435号)同时废止。
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罗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