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 记者7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近日联合印发《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明确四类主体责任
《办法》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系统压实各方责任义务,划定行为红线,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平台经营者须落实八项义务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需履行身份信息核验登记、信息报送、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间运营者分级分类管理、平台内违法行为处置、风险识别与应急处置、交易信息保存、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八项核心义务。
严控直播间行为底线
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不得销售或提供违法商品及服务。同时须落实信息公示、实际经营者及主播身份核验、直播间互动内容实时管理、选品与脚本事前合规审核、明码标价等要求。
规范服务机构管理职责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应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人员招募、培训、使用、管理及商业合作中,切实履行直播选品和合作方信息核验义务。
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
市场监管与网信部门将建立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协作机制;明确违法行为管辖原则,并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信用惩戒。
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