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9810模式“离境即退税”政策详解
“货一离境,税就能退!”——这简明的一句话,为面临合规压力的跨境电商卖家,尤其是采用无票采购、FBA及海外仓模式的企业,提供了清晰可行的出口退税路径。
该政策源自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3号公告,正式确立“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下“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的核心机制,系统性解答了“9810怎么走”的实操难题。其本质并非全新创设,而是对既有税法逻辑的延伸与优化,为解决“无票出口视同内销”“平台数据不一致”等痛点提供了合法、高效、可落地的方案。
一、政策核心:从“销售后退税”到“离境即退税”的突破
传统9810模式下,货物离境进入海外仓后需等待数月甚至更久才完成销售,退税须凭销售凭证办理,导致大量资金长期沉淀于“在途存货”,严重挤压企业现金流。
新政策实现关键转变:
退税节点前移:触发条件由“海外仓实际销售”提前至“国内报关离境”。货物办结出口手续后,即可凭出口报关单申请退税。
双轨申报路径明确:
- 已销售部分:按常规流程申报退税;
- 未销售部分:适用“出口预退税”机制,先行取得退税款,待实际销售后再进行最终核算。
该机制实质是国家向合规企业提供的一笔“无息周转资金”,显著缓解资金占用压力。
二、实操指南:四步走通“离境即退税”
1. 申报标识:准确填写“HWC-YT”
在退税申报明细表“退(免)税业务类型”栏中,必须填写“海外仓预退”标识,代码为HWC-YT,此为享受政策的前提条件。
2. 销售区分:灵活适配管理能力
同一批出口货物可按实际销售进度分拆处理:
- 精细化管理:已销售部分按常规退税申报,未销售部分申报预退税;
- 简化操作:若难以区分或销售零散,可全部视为未销售,统一适用预退税政策,降低财务操作成本。
3. 核算截止日:务必按时完成最终核算
预退税非终点,而是中间环节。企业须在税务机关办结预退税的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完成销售核算。逾期未核算,已退税款将被追回。
4. 单证备查:留存真实、完整资料
申报时无需提交销售凭证,但货物实际销售后15日内,须留存销售记账凭证等资料备查。针对无票采购场景,政策允许以海外仓订仓单、租赁协议等替代传统出口合同,提升合规可行性。
三、战略意义:不止于退税,更是合规入场券
该政策不仅优化退税效率,更助力企业构建可持续的合规发展路径:
- 破解无票困局:为无票采购卖家提供合法退税通道,有效规避“视同内销”带来的增值税负担;
- 引导阳光化经营:在平台数据监管日益强化的背景下,主动适配9810与离境退税机制,是迈向安全、稳健、可持续出海的关键一步。
结语
“9810怎么走?”的答案已清晰:走离境即退税之路。这既是缓解短期资金压力的务实选择,更是构建长期财税合规优势的战略支点。政策红利窗口已开启,建议企业结合自身业务结构,及时规划出口模式与财务流程,实现与国家政策同频共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