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全面实施智能港口记录系统(SPN/ECTN)
近日,加纳船运管理局(GSA)发布通告,宣布与国际海洋海运与物流研究所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将于2026年2月1日起,在加纳境内所有进出货物运输中强制实施智能港口记录系统(SPN),即电子货物跟踪单(ECTN),涵盖中转及过境货物。
执行要求
- 自2026年2月1日起,所有运往加纳的货物(含中转货),须在装货港完成SPN申请并取得有效验证;
- 每份提单必须关联唯一SPN代码;
- 未持有有效SPN的货物不得在加纳港口清关,违规货物需缴清罚款并补办验证后方可放行。
加纳ECTN说明
加纳ECTN(Electronic Cargo Tracking Note),又称CTN、BESC或SPN,是由加纳财政和经济规划部强制推行的清关必备文件。该制度自2023年11月1日(以提单日期为准)起生效,2026年2月1日正式强制执行。
申请资料
- 申请表(由代理机构提供)
- 海运提单草本
- 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海运费发票
- 出口报关单
关键注意事项
- ECTN号码须清晰标注于提单上;
- 须在船公司签发正本提单前完成ECTN申请,并及时提交正本提单;
- 务必确保货物抵达目的港前已持有生效的ECTN正本证书。
加纳ECTN样板
非洲多国同步实施电子货物跟踪单(ECTN)制度
目前实施ECTN/CTN/BESC等电子跟踪单制度的国家包括:吉布提、安哥拉、刚果金、贝宁、多哥、喀麦隆、刚果布、马里、尼日尔、布隆迪、赤道几内亚、利比亚、乍得、中非共和国、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布基纳法索、加纳、南苏丹、索马里、科特迪瓦、马达加斯加、塞内加尔、加蓬、塞拉利昂、尼日利亚、利比里亚、冈比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