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8日起,
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
海南封关:免税、“零关税”政策汇总(更新至2025.12.18)
《对外贸易法》修订
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修订《对外贸易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12月17日,国务院国发〔2025〕14号通知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其中要求在确保固体废物零进口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海外优质再生资源进口利用;还要求明确再生原料和固体废物判定条件。1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出发改环资〔2025〕1681号通知,印发《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其中要求完善再生有色金属、再生稀有金属等原料进口政策,研究完善退役动力电池等产品进口
质量标准、性能指标体系等,规范进口再生纸浆监督监管。积极鼓励国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走出去,构建国际国内一体化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
活动的意见》
1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办发〔2025〕44号意见,其中关于聚力打击烟草境外制假走私入境,意见要求:有效推进境外烟草制假源头打击,全力打击海上烟草走私,强化陆路边境和口岸涉烟问题综合整治,加强各类特殊区域涉烟治理,加强进出境运输
工具和国际邮包涉烟风险管控。此外,意见还对高压严打境内涉烟违法活动、强化支撑保障提出要求。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
12月2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11号公告发布《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12月31日,海关总署发布
第260号公告,就执行《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及有关事宜做出规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6)》
12月3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12号公告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12月3日起,试点实施进口食药物质分类管理
12月3日,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
第237号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对公告附件所列30种食药物质试点实施进口分类管理。
12月3日起,海关启用公自用物品业务电子版单证
根据12月3日海关总署
第235号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电子版《海关外交公/自用物品进出境申报单》《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报单》,电子版单证与原纸质版单证样式一致,效力相同;启用电子版《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供货凭据联和申请人收执联,取消备案地海关联和监管地海关联,无需与《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报单》同时使用。此前已开具的纸质版上述单证仍然有效。
12月10日起,优化境内公路/水运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船舶备案管理
12月4日海关总署发布
第238号公告,进一步明确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管理事项。
12月15日起,海关对进境农产品境外企业申报新要求生效
根据11月7日海关总署
第219号公告。
12月15日起,海关全面推广报关单证及
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
根据11月21日海关总署
第226号公告。
12月29日起,海关优化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管
根据海关总署
第257号公告。
海关发布2025年商品归类决定
12月30日,海关总署
第259号公告公布2025年商品归类决定和对部分商品归类予以失效的决定。
12月30日起,海关科学完善进出境生物材料风险分级及检疫监管措施
12月24日海关总署发布
第254号公告,在全国范围推广京津冀沪等地试点的进境生物材料检疫监管改革措施。
海关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进出境卫生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征求意见
12月26日,海关总署发出通知,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管理工作规定》进行修订,制定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和《进出境卫生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2月9日起,对科威特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
根据12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第13号公告。
3部门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
12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出工信部联安全函〔2025〕335号《关于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的通知》,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优化部分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通知明确,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亚硫酰氯(化学文摘社登记号:7719-09-7)灌装含量不超过1千克的单个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不再属于《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的管理范围,不再属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监控化学品项下的管控物项,无需办理《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核准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通知要求,上述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在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时,应当在报关单规格型号中如实申报单个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亚硫酰氯灌装含量。通知强调,未列入适用范围的其他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仍按《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规定管理,办理《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核准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2026.1.1起,这类货物不属于“管控物项”,无需办理“核准单”和“许可证”
商务部、海关总署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12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第79号联合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公告附件所列300个10位商品编码的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2026,进出口许可政策(持续更新中)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12月3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第88号、89号公告,分别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和《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12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第91号公告,公布2026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3部门公布2026年度符合申领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和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根据12月26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第85号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2026年
尼加拉瓜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12月23日,2部门发布第84号公告,2026年尼加拉瓜食糖关税配额总量为5万吨,配额内税率15%。
2026,进出口配额政策(持续更新中)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2026年
新西兰羊毛和毛条、
澳大利亚羊毛进口国别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12月2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第86号公告。
3部门公布第四批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
12月16日,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第82号公告,公布第四批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6部门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
12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第52号公告,依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进行修订,形成了《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
1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第37号令,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2022年10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认监委对充电宝等产品CCC标志式样和加施要求实施试点改革
12月17日,国家认监委发布第27号公告,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移动电源(充电宝)、电动自行车及安全附件、燃气燃烧器具及安全附件CCC标志式样和加施要求实施试点改革。
事关CCC,未按新规标注的,将不得进口
12月1日起,《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施行
根据11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第47号公告。进口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应使用专门配方注册申请书,符合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
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
12月24日,国家药监局第126号公告发布《规定》,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通告》(2015年第18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公布《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
12月3日,商务部第60号公告公布《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制定影响货物贸易、
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以及涉及外商投资等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过程中,严格对照《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和后续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中国加入工作组
报告书》等文件中有关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承诺进行评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商务部公布2026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12月5日,商务部第63号公告公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核发2026年度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生产、使用和进口配额
12月16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其中,向36家企业核发2026年度氢氟碳化物进口配额合计5992594吨二氧化碳当量。
商务部开展2026年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招标工作
12月3日,商务部第78号公告发布2026年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招标公告,12月19日,发布投标企业名单,12月26日,发布第一次招标中标企业名单及其额度表;12月10日,商务部外贸司发出通知,公布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招标投标资格企业名单和第一次招标系数,12月23日,发布第一次招标中标企业名单及其额度表。
商务部下达2026年农产品出口配额第一次分配数量
根据12月15日商务部商贸函〔2025〕683号通知。
商务部公布2026-2027年度钨、锑、
白银出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单
根据12月26日商务部商贸函〔2025〕696号通知。
商务部公布对进口牛肉实施保障措施的裁定
12月31日,商务部发布第87号公告公布对进口牛肉保障措施调查的裁定,进口牛肉数量增加,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且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与严重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务部决定以“国别配额及配额外加征关税”的形式对进口牛肉采取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实施期限为3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保障措施在实施期间内按固定
时间间隔逐步放宽。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对规定数量之外的进口牛肉加征关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对公告附件2规定数量之外的进口牛肉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加征关税,加征关税税率为55%。保障措施实施期间,《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中规定的牛肉特殊保障措施暂停实施。同日,海关总署发布
第261号公告,对实施保障措施牛肉产品申报进口事项做出规定。
12月17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2025年12月16日发布第80号公告,根据自2024年6月17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结论,认定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12月17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5年,税率在4.9%-19.8%之间。
12月20日起,对
美国、韩国和欧盟三元乙丙橡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对英国三元乙丙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
根据12月19日商务部第81号公告,反倾销税率在12.5%~222%之间。
12月23日起,对欧盟乳制品征收临时反补贴保证金
根据12月22日商务部第83号公告,从价补贴率在21.9%~42.7%之间。
12月1日起,商务部对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2020年商务部第53号公告,我国自2020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3.3% — 220.9%,措施实施期限为5年,期间根据2021年第34号公告和2022年第26号公告做出个别调整。在此次根据2025年11月30日商务部第77号公告开展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继续按照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11月关务备忘
2025年10月关务备忘
2025年9月关务备忘
2025年8月关务备忘
2025年7月关务备忘
2025年6月关务备忘
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关务备忘合集:
一个关务要面对多少资讯?(关务备忘又一年)
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关务备忘合集:
一个关务要面对多少资讯?(关务备忘这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