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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外汇处罚总体情况
截至2026年1月5日,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共公示2025年12月处罚案件64例,罚没总额7346.7万元。其中:
- 个人案件21例,罚没816.1万元,占总额11%;
- 企业及金融机构案件43例(含银行25例),罚没6530.6万元,占总额89%;
- 银行类案件罚没1817.61万元。
需说明:64例中含17例为2025年11月作出但于12月在官网更新的处罚,为保持统计连续性,统一纳入12月数据。
相较上月,本月处罚案例数与罚没总额均显著下降。64例中,超百万元罚单9例,仅1例超千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因多项违规被罚1142.59万元(详见下文“多案由合并处罚”)。
按《外汇管理条例》条款分类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处罚6例,罚没1259.49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处罚8例,罚没4568.13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处罚1例,罚没33.99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处罚16例,罚没715.54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处罚18例,罚没679.1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处罚14例,罚没85.4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处罚1例,罚没5万元。
主要违法类型及典型案例
★非法(变相、私自)买卖外汇
处罚16例,罚没715.54万元,含个人15例、企业1例。
2025-12-31,河南弥纶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因非法买卖外汇,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驻马店市分局罚款18.1万元。
法律要点:《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四类行为属非法买卖外汇,包括: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非法介绍买卖外汇。
★未尽职审查经常项目资金收付及违规结售汇
处罚16例,罚没573.02万元,均为银行机构。
主要违规情形包括:未审核交易单证真实性与一致性;违规办理资本项目收付;违规办理结汇、售汇;未落实外汇头寸及市场交易管理要求。
★违反外汇登记及单证管理规定
处罚14例,罚没85.4万元,均为企业;另有1例个人案件(甘肃唐*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单证,被罚2.5万元)。
★逃汇及违规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
处罚5例,罚没116.9万元。
2025-12-11,福建荣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因逃汇,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漳州市分局罚款5.74万元。
★非法结汇及违规将外汇汇入境内
处罚8例,罚没4568.13万元。
典型问题包括:虚构贸易背景收付外汇;违反“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代理进出口项下资金划转不合规等。
★擅自改变资金结汇用途
处罚1例,罚没33.99万元。
2025-12-25,河南水工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因擅自改变结汇资金用途,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平顶山市分局罚款33.99万元。
★多案由合并处罚
处罚4例,罚没1253.72万元。
典型案例:
2025-12-1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因五项违规——未经批准办理跨境资产转让业务;未尽职审查经常项目单证;违规办理资本项目收付;违规办理结汇、售汇;未按规定申报国际收支——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合计罚没1142.59万元;相关责任人刘**被处以5万元罚款。
另三例为: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罚51.13万元)、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分行(罚55万元)。
合规提示
当前外汇便利化改革持续深化,但真实性审核要求并未放松。企业应切实强化合规管理:
- 明确合规义务:全面掌握外汇法规政策,嵌入内部管理体系;
- 研判合规风险:定期识别业务中真实性、单证、资金用途等关键风险点;
- 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审核、登记、账户、结售汇等环节的专项制度;
- 完善运行机制:落实事前审查、事中监控、事后自查与内审;
- 强化风险处置:构建快速响应、分级分类的风险识别与应对流程。
通过系统性合规建设,企业在提升效率的同时守住风险底线,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注:本文数据来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及36家省级外汇管理分局官网,以披露日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