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开具“不征税发票”的项目(截至2026年1月6日)
整理/段文涛
根据税收政策规定,“不征税发票”指在发票税率栏次填写“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该类发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第十一项设立,对应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以“6”开头,统称“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此类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前适用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共25项、31小项)
- 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 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 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 604:代收印花税
- 605:代收车船使用税
- 606: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
- 607: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
- 608: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 609: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 610:有奖发票奖金支付
- 611:不征税自来水
- 612:建筑服务预收款
- 613:代收民航发展基金
- 614: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代收货款
- 615: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
- 616: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
- 618: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
- 619: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
- 620: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
- 621: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
- 622:资产重组涉及的金融商品
- 623:资产重组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 624:代收政府性基金
62401:代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62402:代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624031:代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62404:代收农网还贷资金
62405:代收差别电价
62406:代收广东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62407:代收铁路建设基金 - 65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规定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项目
重要提示
并非所有不征增值税项目均可开具“不征税发票”。仅《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中明确列为“6”字头编码的项目,才允许在税率栏填写“不征税”。
“不征税发票”与“免税发票”(税率栏填“免税”)、“零税率发票”(税率栏填“0%”)存在本质区别,适用场景、开票规则及税务处理各不相同,不得混淆或随意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