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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广东提出18项实施意见

事关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广东提出18项实施意见 深圳市服务贸易协会
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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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数字贸易与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1月4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拓展国际市场布局、强化保障支撑体系四大方向,提出18项具体举措,加快打造贸易强省。

意见明确,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强化政策协同与平台支撑,全面提升广东数字贸易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一、大力发展数字贸易

(一)积极发展数字产品贸易

提升数字内容制作质量,扩大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领域优质生活性服务进口;举办涉外电影展映与文化交流活动;办好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

(二)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

发展数字制造外包,增强品牌与标准影响力;鼓励数据安全、数据资产、数字信用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国际化;支持广州建设大湾区贸易数字化赋能中心、南沙“离岸易”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数字服务与高端制造业融合,支持生物医药、飞机、汽车、工程机械、文旅装备等领域企业对外提供专业化综合服务;加快家电、化工、医药、电子信息等行业服务化、数字化转型。

(三)大力发展数字技术贸易

加强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导航等领域技术出口;拓展国际技术合作网络,便利研发中心技术跨境转移;支持粤澳横琴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建设,对接澳门、葡语系国家及境内外科研机构、高校与创新型企业;发展绿色技术与绿色服务贸易,扩大节能降碳、环保治理等技术进出口,深化绿色技术国际合作。

(四)提升数字服务出口基地能级

支持广州、深圳创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数字贸易示范区,在跨境服务准入、全链条监管、风险监测预警等方面加大探索;推进广州天河中央商务区建设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广州开发区打造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琶洲试验区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示范应用;建设东莞松山湖数字贸易港,发展信息技术外包(ITO)、知识流程外包(KPO),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中心与开发者村;支持横琴加快建设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发展创作者经济,探索数据元宇宙等产品确权出海平台。

(五)构建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服务体系

完善数据跨境基础设施,建设集政策查询、咨询辅导、数据出境申报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门户;支持横琴开展科研数据跨境管理试点,联合澳门高校共建高效数据跨境平台;支持前海探索国际通信专用通道、算力服务网络、国际数据中心等新型跨境数据空间;推进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

二、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六)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及广州天河中央商务区等平台开展改革先行先试;全面落实《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在CEPA框架下稳步放宽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的服务贸易限制。

(七)放宽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

深化广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深圳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支持深圳开展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加快推进医疗、养老、旅游、电信、文化等领域外商投资准入与准营政策落地;支持南沙、前海、横琴在生物技术领域扩大开放试点;推动广州、深圳开展外商独资医院试点;鼓励境外投资者依法设立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加强中外合作大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港澳子弟学校建设。

(八)扩大国际运输服务贸易

以深水码头、深水航道为重点建设一流港航设施,推动广州港、深圳港打造国际枢纽港,促进港口群协同发展;提升国际客运航权与时隙资源配置效率,构建通达全球的航线网络;推动跨境寄递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增开国际航线、扩大机队规模,加快境外快件分拨中心与地面网络建设;培育飞行器研发、适航审定、维修等低空服务业态;支持广州建设国家级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用好并争取增开中欧班列,构建陆路国际贸易通道。

(九)支持专业服务贸易发展

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推进商事调解组织建设;支持广州、深圳建设法律服务集聚区,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立律师服务广交会、“粤贸全球展会常态化机制;深化粤港澳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拓展国内外资质与服务范围;深化粤港澳建筑业协同发展,探索标准共建。

(十)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融合发展

引导企业扩大国内急需的生产性服务进口;深化粤澳货物“一单两报”,推动试行粤港货物“一单两报”;推进数字领域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农业服务贸易,支持农资、农机、农技、农产品加工企业抱团出海;畅通农药、兽药出口证明办理渠道;支持创新跨境物品通关模式。

(十一)增强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国际竞争力

推动文化、知识产权、中医药、语言服务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集聚发展;支持广州天河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发展数字创意与数字文化,番禺基地发展灯光音响等时尚产业;支持广州经开区、深圳福田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开展跨境许可转让、国际咨询与代理服务;引导机构承接专利商标代理、文献翻译、检索、调查维权等离岸知识产权服务外包;完善基地产业生态体系,提升产业集聚度与影响力。

三、拓展国际市场布局

(十二)搭建企业出海服务平台

支持企业布局全球数字贸易与服务贸易网络,建设境外研发中心与营销网络,开展国际资质认证;发挥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广州、深圳)作用,组建出海联盟,提供全链条公共服务;实施“服贸全球”计划,组织企业抱团参加境内外专题展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内容智造平台建设,提升文化数字化国际协作生产能力。

(十三)深化服务贸易国际合作

参与服务贸易全球合作伙伴网络计划,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作,建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园区;聚焦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数字服务、文旅服务、金融、现代物流、知识产权等领域,招引跨国机构区域总部、功能性中心、共享服务中心;推动律所“走出去”,加快境外法律服务网络布局;发挥广东驻海外办事处作用,完善境外贸易促进网络;办好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支持珠海建设大湾区服务外包集散中心。

四、强化保障支撑体系

(十四)加强多渠道支持保障

积极争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运用贸易金融、股权投资等工具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重点领域与重点企业创新发展。

(十五)便利专业人才跨境流动

全面落实优粤卡政策,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出入境便利;优化创业投资者、外籍高校毕业生及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办理;支持持有国际通用技能证书的外国专业人才来粤工作;完善港澳人才居住与工作配套政策;推进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健全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制度。

(十六)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

落实国家金融开放政策,支持境外保险机构在粤设点参股;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境内债券承销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稳妥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QFLP)境内投资试点;加强粤港、粤澳金融合作,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更高水平便利化;省内优质企业可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服务贸易等跨境人民币结算;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便利化试点银行与企业范围。

(十七)建立完善标准体系

加快数字贸易领域标准制定修订,提升服务贸易标准化水平;支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新兴服务贸易企业可参照贸易经纪、代理、咨询等习惯表述确定行业名称;加快数字贸易认证体系建设,推动数字信任前沿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

(十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加快数字产品标识化;支持高校、科研机构梳理存量知识产权,筛选高价值专利开展许可、转让、作价投资;推广专利“开放许可”,加大向中小微企业技术许可力度;构建校企专利成果匹配机制;加强数字贸易与服务贸易领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护航出海工程;推动知识产权保险发展,提升市场主体风险应对能力。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系统梳理堵点卡点,健全政策体系、人才引进机制与开放措施;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用好省服务贸易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实施与督促检查。

内容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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