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中资能源企业出海印尼的法律图景

中资能源企业出海印尼的法律图景 贸法通
2026-01-06
13


印尼能源转型的法律图景:风电发展与煤电退出的合规路径

印度尼西亚作为全球最大的群岛国家和重要新兴经济体,法律环境呈现“多元一体”特征:国家宪法、成文法典与地方习惯法(Adat Law)并存,中央立法与地方法规协同,国际承诺与国内法转化互动。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印尼展现出高度统一的国家意志——以2060年实现净零排放为目标,通过批准《巴黎协定》、更新国家自主贡献(NDC)及纳入国家发展规划,确立清晰气候行动路线图。

能源结构重塑与风电政策空间

印尼正系统性推动能源清洁化转型。政府设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并优化投资环境,简化审批流程,重点支持地热、水能、太阳能及风电项目。尽管当前风电装机规模有限,但苏拉威西、努沙登加拉群岛等风资源富集区已被识别,前期勘测与示范项目正获政策鼓励。

风电项目核心合规要点

中资企业投资印尼风电项目需重点关注以下四类法律环节:

  • 土地与海域使用权:印尼实行土地私有制,外资不可直接持有土地,仅可通过建筑权(HGB)或使用权(HGU)取得有限期开发权;海上风电须协调海洋空间规划与渔业权属,并同步获得能源部、海洋事务部及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许可。
  • 环境许可(AMDAL):即使属于清洁能源项目,仍须完成完整环评,尤其关注对鸟类迁徙、海洋生态及社区生计的影响;公众参与要求常延长审批周期。
  • 本地成分要求(TKDN):政府对可再生能源设备设定逐步提高的本地采购比例,企业需提前规划供应链或申请临时豁免。
  • 电网接入与购电协议(PPA):国有电力公司PLN为唯一购电方,其PPA条款固定,电价机制、不可抗力界定及终止补偿等常为谈判焦点。

系统性合规建议

  • 早期引入当地法律顾问,协助完成土地确权与社区协商;
  • 同步推进环境评估与社会影响研究,主动披露信息以降低后期阻力;
  • 在项目结构设计中预留TKDN合规成本或安排技术转移;
  • 通过行业协会或双边机制,就PPA标准化问题与监管机构保持沟通。

煤电退出:契约稳定性与政策演进的平衡

印尼煤电退出并非单纯技术问题,而是高度法治化的制度重构过程。长期以来,煤电项目依赖长期PPA提供的“容量保障+锁定电价”融资模型。随着印尼明确压减新增煤电、控制存量并推动提前退役,该传统合同结构面临系统性挑战。

多数现有PPA签署于气候目标明确之前,未预设减排政策加码、碳定价引入或强制退役安排。若政府以行政手段要求限产或关停,可能引发政府违约、间接征收或合同受挫等争议。如何在履行国际气候义务与尊重既有合同权利之间取得平衡,成为中资企业核心关切。

实践中,印尼更倾向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支持及国际合作工具(如能源转型融资机制)推动PPA再谈判,包括调整购电期限、容量支付方式、电价结构,甚至将部分项目转型为调峰或备用电源。此类合同重构对中国企业的文本解释能力、风险分配条款设计及争端解决机制选择提出更高要求。

PPA关键条款风险提示

  • 不可抗力与政府行为条款:能源转型政策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取决于合同措辞及签约时政策背景。若明确将“法律或政策变化”排除在不可抗力之外,则项目方免责空间显著受限。
  • 终止补偿机制:部分PPA设有提前终止补偿公式,但通常基于项目正常运行至合同期满假设;国家主导的提前退役下,补偿是否覆盖未摊销投资、融资成本及合理收益,易成谈判或争端焦点,亦可能上升为投资协定保护争议。

投资者合规与风险管理建议

  • 在PPA中明确定义能源转型相关政策变动的法律性质及风险归属;
  • 审慎设计提前终止与补偿条款,避免过度依赖抽象政策承诺;
  • 合理选择争端解决机制,充分评估印尼国内司法救济与国际仲裁适用条件;
  • 在条件允许时,将项目纳入转型融资或国际合作框架,增强合同重构阶段谈判能力。

碳市场建设:制度框架与监管动向

印尼已正式启动国内碳交易机制,由印尼证券交易所(IDX)旗下IDXCarbon平台运营。配套规则涵盖碳单位注册、交易、结算与监督全链条:

  • 明确碳单位定义与来源,设定价格波动区间及最小交易单位;
  • 主体准入目前以国内强制履约方与自愿参与者为主,但制度设计已为未来国际连接预留接口;
  • 监管层严禁操纵市场、虚假交易等行为,赋予交易所实时监控、自动拒单等监管权限。

基础性法律安排持续完善:总统令确立碳经济价值法律地位;统一碳单位登记系统(SRUK)替代原有分散平台,提升数据权威性与交易效率。

结语:把握“多元一体”的法律机遇

印尼正通过系统性法律革新,将气候愿景转化为具体产业政策与市场规则。“多元一体”的法律环境既保留本土治理特色,又体现对接全球绿色低碳标准的决心。对于中资企业而言,深入理解这一动态演进的法律图景,是规避风险、把握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机遇、保障长期可融资性与法律可预期性的关键。



作者:

梁巍,天达共和顾问(北京办公室);业务领域:能源与自然资源、政府事务、企业碳合规、欧盟碳关税、欧洲碳金融政策跟踪与法律咨询、碳中和认证、ESG报告、双碳-环境损害、低空经济、政府监管及行政处罚问题的解决等

赵舒杰,天达共和合伙人(北京办公室);业务领域:政府法律服务、国资监管和合规、新闻媒体、复杂的民商事争议解决、碳排放权交易、碳交易合规、碳排放权交易及合同争议解决等

原标题:E&C 观点 | 天达共和能源新能源专章:中资能源企业出海印尼的法律图景

声明:以上所刊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见或建议。
(来源:天达共和法律观察)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贸法通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内容 3068
粉丝 0
贸法通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总阅读15.7k
粉丝0
内容3.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