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TRO新规解析
2025年12月18日,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作出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仅通过电子邮件向中国境内被告送达司法文书的行为,违反《海牙送达公约》及《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4(f)条,属无效送达。
该判决直击长期困扰跨境电商卖家的TRO维权痛点,为频繁遭遇“批量起诉”的亚马逊、eBay、沃尔玛、Temu及独立站卖家提供了关键法律支撑。
为什么“电邮送达+TRO”曾是跨境卖家的噩梦?
过去数年,以GBC、Keith、HSP为代表的美国律所,惯用“Schedule A大规模诉讼”(SAD Scheme)模式,批量起诉中国卖家。其操作套路清晰而具破坏性:
- 代理权利人一次性起诉数十至数百名中国卖家,全程密封提交诉状与TRO申请;
- 以“无法获知被告真实地址”为由,向法院申请批准电子邮件送达传票及TRO文书;
- 因多数卖家未查收邮件或误判为诈骗而未应诉,最终被法院缺席判决,导致PayPal等账户资金被永久冻结。
此类“电邮送达”实质规避了国际司法协作义务。中美均为《海牙送达公约》缔约国,而中国对该公约中“允许通过邮政渠道直接送达”的条款已明确保留——该保留涵盖电子邮件等电子送达形式。此前部分美国法院执行不严,使低成本滥诉成为律所牟利工具。

二审法院敲定“电邮送达无效”
本案源于2024年1月31日GBC律所代理Smart Study Co., Ltd.(Baby Shark鲨鱼宝宝)提起的商标侵权TRO诉讼,最终上诉至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并于2025年12月18日终审落槌。
法院明确认定:未经《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程序完成的跨境电子送达,不能构成合法司法送达。判决维持下级法院裁定,彻底否定电邮送达的司法效力。

判决影响:从源头遏制广撒网式滥诉
该判决切断了“电邮送达+快速TRO+缺席判决”的滥诉闭环,对卖家带来三项实质性利好:
- 原告无法单凭邮件启动诉讼:须依《海牙送达公约》履行正式送达程序,即由美国司法部向中国司法部提出请求,再由中国法院代为送达。全流程通常需数月甚至数年,显著抬高维权成本;
- 缺席判决不再轻易成立:卖家可就电邮送达主张无效,法院不得据此作出缺席判决;
- 滥诉模式难以为继:当送达时间与经济成本大幅上升,“低成本、高回报”的批量起诉逻辑自然瓦解。
重要提示:判决存在管辖范围限制
需理性看待该判决效力——其由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作出,仅对纽约州、康涅狄格州及佛蒙特州具约束力。
而中国卖家高频遭遇TRO的地区,如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属第七巡回法院)、佐治亚州与佛罗里达州(属第十一巡回法院),其法院不受该判例强制约束。这意味着,相关地区法院仍可能批准电邮送达并签发TRO。
但该判决已确立权威法理依据。今后无论在哪个巡回法院遭遇电邮送达的TRO,卖家均可援引本案作为核心抗辩理由,主张送达无效,要求驳回TRO申请或撤销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