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觅洞察:拆分收入or虚构工资?跨境电商税筹越拆越埋雷?
2026年跨境出海关键词:合规筑基。
新增值税法下,跨境电商小规模纳税人500万收入身份如何界定与维持?拆分收入逃税VS真实经营拆分如何实施?为何说税筹越拆公司越埋雷?
跨境电商财税合规已进入“金税四期+15号文+17号文”的全面监管时代。
202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正式生效,标志着跨境电商财税合规从“灰色地带”走向“阳光化”的转折点。
在这一背景下,部分企业仍试图通过增设新公司、虚构人头工资、拆分收入至500万元以下等手段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规避升级为一般纳税人。本文将从财税操作与税务稽查双视角,剖析此类行为的核心风险与合规边界。
一、新增值税法对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界定与维持条件
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维持的法律边界已发生根本性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且“会计核算不健全”是维持该身份的关键前提。
若企业具备健全会计核算能力,却通过增设主体、虚构工资等方式人为拆分收入,则可能被认定为“恶意拆分”,面临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补税、滞纳金等风险。
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具体要求
- 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账簿,依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 无法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否则易被认定为“会计核算健全”;
- 不得虚列人员、虚增成本以降低应税所得额。
二、虚构人头工资的财税合规风险与法律后果
跨境出口电商通过增设公司并虚构人头工资的行为,面临多维度合规风险:
1. 增值税层面风险
- 进项税额转出风险:虚增工资对应采购(如办公设备、培训服务)可能被认定为“非应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相关进项需转出;
- 视同销售风险:若虚列工资涉及境外数字服务,可能被认定为“境内销售”,按13%缴纳增值税。
2. 所得税层面风险
- 企业所得税偷税风险:虚列工资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构成偷税。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税务机关可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 个人所得税风险:虚构员工名单、虚增工资支出易引发个税申报失实,存在员工举报或稽查风险。
3. 刑事责任风险
- 逃税罪: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虚假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占比超30%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列工资连带虚开发票冲账,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职务侵占罪:管理层借虚列工资套取资金,最高可判15年有期徒刑。
三、税务机关对虚构人头工资行为的稽查手段与识别方法
随着金税四期全面上线,税务机关已构建多维度、穿透式稽查机制:
1. 三流比对机制
- 工资表、社保参保人数、个税申报人数比对:三者人数明显不符(如工资表远超社保人数),将触发预警;
- 功能风险分析与定价依据审查:香港公司向境内支付工资或服务费时,须提供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定价依据(如功能风险分析报告),否则视为不合理避税。
2. 资金回流监测
- 银行流水异常监测:金税四期整合银行数据,追踪公转私、私户转账。若香港公司工资支出无实际业务支撑、资金回流至境内控制人,将被认定为“虚假成本”;
- 大额转账预警:单笔超5万元的跨境转账即触发系统预警。
3. 数据穿透式稽查
- 多部门数据联动:税务机关与工信、公安、海关、市监、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 业务实质核查:要求企业提供劳动合同、考勤记录、银行代发凭证等证据链。应付职工薪酬账户与实付工资总额不一致,将引发重点稽查。
四、合规拆分收入的可行方案与注意事项
在新增值税法框架下,合规拆分收入仍有空间,但须严格遵循真实性、合理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1. 基于真实业务分立的拆分方案
- 独立产品线分立:服装、电子、家居等不同品类分别设立运营主体;
- 市场区域分立:北美、欧洲、东南亚等销售区域分别设公司;
- 业务功能分立:将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拆分为独立实体(如境内生产公司+香港贸易公司+海外销售公司)。
2. 合规拆分的注意事项
- 业务实质证明:拆分后公司须具备真实办公场所、员工团队、业务流程与决策机制。香港公司须有实体办公、本地雇员及实际商业决策,避免被认定为“空壳公司”;
- 关联交易披露:关联方交易须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披露,并遵循独立交易原则。2025年第22号公告明确将“分拆收入”列为违规行为,若依托空壳公司、虚假交易或共用资源拆分,导致税务信息失真,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 数据闭环管理:通过ERP系统实现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物流流“四流合一”,自动匹配报关、平台销售、收汇及税务申报数据。
五、塞维模式在新规下的合规边界与风险
塞维模式(ODI备案+香港控股)作为常见架构,在新增值税法下面临新挑战:
1. 模式优势
- 香港公司作为合规枢纽:适用属地征税原则、低税率(首200万港元利润税率为8.25%)、覆盖40+国家/地区的税收协定网络;
- 资金管理便利:无外汇管制,便于跨境投融资与利润汇回;作为FATF成员,更易通过亚马逊、PayPal等平台合规审查;
- 业务实质隔离:有效分隔境内运营与境外利润,降低境内税务影响。
2. 模式风险
- 居民企业认定风险:若香港子公司实际管理机构位于内地,可能被认定为“居民企业”,须就全球所得在境内纳税;
- 转移定价风险:跨境关联交易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否则面临纳税调整与处罚;
- 架构穿透风险:缺乏商业实质(无办公、无员工)的香港公司,可能被认定为“空壳”,丧失税收优惠资格。
六、9810模式与小规模纳税人策略的协同效应
1. 9810模式的合规优势
- 加速资金回流:依2025年第3号公告,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出口预退税,显著缩短回款周期;
- 政策保障明确:法律明确规定适用零税率,为长期税务筹划提供确定性;
- 合规风险降低:规范海外仓备案与出口流程,可规避“关汇错配”,降低被认定为内销风险。
2. 小规模纳税人策略的合规边界
- 综试区“无票免税”政策:入驻部分跨境电商综试区,可享“无票免税”及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4%)。深圳等地已试点“无票登记”免征增值税;
- 业务分立的合规要求:拆分须基于真实产品线、市场区域或销售渠道的独立运营,杜绝为避税而设“空壳”公司;
- 收入分配合理性:各主体收入须与其实际业务规模、贡献相匹配,避免明显失衡的分配比例。
七、混合合规模式的利弊分析与优化建议
企业常组合运用多种模式,需依实情优化:
1. 塞维模式与9810模式协同
- “香港公司+9810”模式:发挥香港资金管理优势与9810“离境即退税”机制,构建“境内退税+境外资金管理”双轨体系。前提是香港公司具备商业实质,并依独立交易原则定价;
- 优势:加速回款、降低境内税负、提升资金效率;
- 风险:若香港公司被认定为“空壳”或“内地常设机构”,虚发工资成本无法隔离,将直接推高境内税负。
2. 综试区政策与小规模纳税人策略协同
- “综试区+小规模纳税人”模式:叠加享受免税、核定征收与低门槛身份维持;
- 优势:综合降低企业整体税负;
- 风险:若拆分主体无真实业务活动与收入来源,易被定性为“恶意拆分”,触发补税、罚款乃至刑事责任。
八、长期财税合规战略建议
1. 业务模式升级
从“物流协调”转向“品牌建设”。GWD等基础设施完善后,竞争重心已从前端的产品力与品牌力决定成败,而非依赖灰色税务策略。
2. 技术工具部署
- ERP系统升级:部署新一代跨境电商ERP,打通业务、资金、税务全流程;
- 税务健康检查机制:定期扫描识别收入申报不全、交易真实性存疑等潜在风险。
3. 架构优化路径
- 香港公司实体化:确保有办公场所、本地雇员、实质性商业决策;
- 综试区布局:优先入驻综试区,锁定“无票免税”与核定征收红利。
九、结论与行动建议
通过增设公司、虚构工资、拆分收入等方式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在新增值税法下已成高危行为。
合规不是成本,而是投资。合规企业将获得政策支持与市场信任,违规企业则面临高额处罚与持续经营风险。
短期行动建议
- 立即停止违规操作:终止虚构人头工资、入职不上班等行为;
- 数据梳理:整合平台订单、回款、物流、采购凭证,形成完整业务证据链;
- 合规自查:复核历史税务申报,主动纠偏,防范稽查风险。
中长期战略建议
- 业务模式转型:由“物流协调员”升级为“产品与品牌建筑师”,聚焦研发与品牌价值;
- 技术系统投入:部署ERP系统,实现业务与税务数据自动匹配,降低人工误差;
- 架构优化设计:依企业规模与业务特征,选择“内地-香港-海外”三层架构或“综试区+小规模纳税人”等适配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