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关商品编码与关税调整政策速览
2026年1月1日起,《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正式施行。该方案经国务院批准,由海关总署公告明确执行要求,涵盖进出口关税税率、税则税目、商品编号及申报规范等关键内容,是企业开展关务申报、成本核算与合规风控的重要依据。
一、进出口关税税率调整
自2026年1月1日起,对935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继续对107项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68项适用出口暂定税率。
(一)进口暂定税率调整重点
- 下调压力机用数控液压气垫、异型复合接点带等关键零部件及先进材料进口关税;
- 下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未焙烧黄铁矿等资源性商品进口关税;
- 下调人造血管、部分传染病诊断试剂盒等医疗产品进口关税。
同步取消微型电机、印花机、硫酸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适用最惠国税率。
(二)关税配额税率
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配额内税率维持为零;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配额内税率继续按1%执行;配额外进口棉花继续适用滑准税。
(三)协定税率
依据我国与34个贸易伙伴签署并生效的24个自贸协定及优惠安排,继续对原产于相关国家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
(四)特惠税率
对43个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给予全部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同时根据亚太贸易协定及中国—东盟换文协议,对孟加拉国、老挝、柬埔寨、缅甸部分进口货物继续实施特惠税率。
注:关税配额商品仅配额内适用零税率,配额外税率不变。
二、税则税目调整
2026年税则税目总数为8972个,本国子目注释共201条。本次调整涉及部分税目及子目注释修订。
三、海关商品编号与申报要求
海关总署已编制以下两份对应编号表:
- 《2026年进出口非全税目暂定税率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
- 《2026年进出口非全税目适用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政策部分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
企业须按附件所列10位海关商品编号进行申报;非全税目适用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的商品,仍沿用海关总署2024年第207号公告附件1规定。
《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全文及《海关进出口商品涉税规范申报目录(2026年版)》,可登录海关总署官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