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商务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系统部署“十五五”时期绿色消费重点工作。
聚焦七大方向,推出20条务实举措
《通知》围绕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提出7方面20条具体措施,覆盖农产品、家电家装、汽车、餐饮、住宿、家政、供应链、循环回收、金融支持等关键领域,着力优化绿色消费环境,推动绿色消费行为普及化、市场机制成熟化、社会共识全民化,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一、丰富绿色产品供给
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优质供应,支持设立绿色销售专区,强化可追溯与药残检测信息公示;推广绿色智能家电、无氟空调及绿色建材,完善能效水效标准与认证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挖掘二手车、租赁、改装、自驾游等汽车后市场潜力。
二、提升绿色服务消费
发展绿色餐饮,鼓励使用可降解餐盒、推行“小份菜”与“光盘行动”,平台上线“绿色餐饮”标识;培育绿色饭店,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提供可续充洗浴用品,创新健康睡眠客房;推广环保家政用品与智能清洁设备,发展在线预约、共享家政等新模式。
三、创新绿色消费模式
打造绿色供应链,推广共同配送、托盘循环共用、绿色采购与低碳包装;探索建立线上线下通兑通用的绿色消费积分体系,联动绿色产品认证信息,规范积分采集与兑换;发展绿色租赁及出行、空间、物品共享,融合人工智能提升资源匹配效率。
四、推动绿色循环回收
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推广可循环快递包装、“以竹代塑”产品;构建“回收点+中转站+区域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支持企业建立逆向物流体系;鼓励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寄卖店、“跳蚤市场”等多元业态,融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五、优化绿色消费环境
推广高效节能照明、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优先使用绿色电力;倡导绿色出行、自带水杯布袋、勾选“无需餐具”等低碳习惯;加强社区绿色消费主题活动宣传,推动节水节电、垃圾分类常态化管理。
六、夯实绿色消费基础
推动企业对标《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等标准开展贯标与认证;鼓励行业协会参与国际绿色消费标准制定,促进国内标准与国际接轨。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强化政策协同,将绿色消费推进行动与现代商贸流通试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等有机结合;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消费贷款投放,为绿色信用良好用户提供便利服务;创新绿色保险、REITs等金融工具,支持绿色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下一步工作安排
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开展绿色消费推进行动,加强节能改造、绿色销售、绿色包装、回收利用等重点环节监测,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典型经验与创新做法,持续扩大绿色消费规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和《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快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扩大绿色消费,现就“十五五”时期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丰富绿色产品供给
(一)加大绿色农产品供应。鼓励企业扩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采购;支持设立绿色销售专区,展示质量认证、可追溯及药残检测信息;推动“农超对接”“基地直采”,增加优质绿色供给;食品经营者应分类管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特别标示或集中陈列。
(二)推广绿色家电家装。鼓励购买绿色产品认证的绿色智能家电、无氟空调;完善能效水效标准,推进认证体系建设;鼓励选用绿色建材及厨卫产品,支持优质品牌纳入中国消费名品;持续推动散装水泥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汽车绿色消费。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做强汽车产业链,挖掘二手车、租赁、改装、共享等后市场潜力;支持房车露营、汽车影院、自驾游等新型消费形态。
二、提升绿色服务消费
(四)发展绿色餐饮。督促餐饮企业及外卖平台落实法规,践行绿色标准,减少油烟排放与餐饮浪费;推广可降解餐盒、包装袋;鼓励“小份餐”“光盘行动”,平台上线“绿色餐饮”标识;培育绿色餐厅。
(五)发展绿色住宿。培育绿色饭店,推广无毒节水清洁剂、可降解耗材、大瓶装或可续充洗浴用品;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创新健康睡眠客房;线上平台增设标识、专区推广;鼓励通过积分、返券激励绿色消费。
(六)发展绿色家政。推广环保清洁产品,创新在线预约、共享服务模式;鼓励应用智能设备实现自动清洁、智能控制,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
三、创新绿色消费模式
(七)打造绿色供应链。推动全链条绿色发展,推广共同配送、托盘循环共用;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及低噪声环保产品;鼓励使用无氟制冷设备、A级环保绩效企业产品;开展供应链碳足迹评价;推广绿色包装与低(无)VOCs含量产品。
(八)推广绿色消费积分。鼓励行业协会建立通兑通用积分体系,明确认定标准与结算规则;依托中国绿色产品标识认证信息平台实现积分溯源;规范零售端采集,引导消费者购绿用绿获积分;鼓励公交、场馆等主体对积分用户给予便利或优惠;严禁积分倒卖、虚假套取等违规行为。
(九)创新绿色共享。大力发展绿色租赁,鼓励出行、空间、物品共享;推动“人工智能+绿色消费”,创新智慧产品与场景,提升资源匹配与调度智能化水平。
四、推动绿色循环回收
(十)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鼓励零售经营者提供帆布袋、购物筐等替代服务;电商快件原装直发;推广应用可循环快递包装;支持“以竹代塑”;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
(十一)推动废旧物品回收再利用。建设三级回收体系,加强废旧家具家电、电子产品、纺织品等网点布局;鼓励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体系,依法依规再利用零部件;支持线上预约回收、以旧换新、“以车代库”等模式;推动全国统一回收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与绿色信贷支持。
(十二)发展二手商品流通。支持“互联网+二手商品”、租赁、售后回购等新业态;鼓励设立二手小店、寄卖店;社区举办“跳蚤市场”,融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五、优化绿色消费环境
(十三)推广节能设施设备。鼓励企业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空调、电梯、分拣等设备,开展能效评估与改造;优先使用绿色电力;推广智能控制系统与绿色建筑设计,提升自然采光通风效率。
(十四)普及绿色消费理念。倡导绿色出行、自带水杯布袋洗漱用品、选购简约低碳包装产品;外卖勾选“无需餐具”;引导商场、平台主动展示能效与碳标识;支持社区开展节水节电、垃圾分类等公益活动。
(十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将绿色消费纳入全国生态环保、节能宣传周重点;创新《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传播形式;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月,每年组织社区绿色消费主题活动。
六、夯实绿色消费基础
(十六)培育绿色流通主体。推动企业常态化贯标《绿色商场》《绿色餐饮经营与管理》《绿色饭店》;鼓励开展绿色认证;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绿色发展。
(十七)参与全球规则制定。推动我国绿色消费重点标准与国际接轨;加强标准与合格评定国际合作;鼓励行业协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及技术交流推广。
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八)强化政策集成。加强部门协同与政策衔接,联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消费新业态试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域推进等专项工作;支持有条件地区对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给予奖励。
(十九)加大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消费贷款支持力度;为绿色信用良好的用户提供便捷服务;拓展绿色消费贷款在商贸流通场景的应用。
(二十)创新金融产品。鼓励为绿色消费提供保险保障;探索建立绿色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项目;支持符合条件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各地要充分认识绿色消费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加强统筹谋划与系统推进,重点监测节能改造、绿色销售、绿色包装、绿色回收等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202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