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各位钢铁外贸企业请注意!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25年第79号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对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实施许可证管理制度。相关政策直接关系出口通关与合规运营,企业须高度重视、提前准备。
公告原文详见:商务部官网
一、纳入许可证管理的钢铁产品范围
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钢铁产品目录详见公告附件,覆盖热轧板卷、冷轧卷板、镀锌板、不锈钢材等重点品类,具体以HS编码为准。
二、申领商务部电子钥匙(CA证书)
企业须先行申领CA电子钥匙,作为出口许可证申办系统的身份认证凭证:
- 访问商务部办证指南页面:http://xkzj.mofcom.gov.cn/bzzn/index.html
- 进入“在线填报系统”,填写并打印《企业电子钥匙申请表》,加盖公章;
- 上传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提交审核;
- 审核通过后,领取CA电子钥匙。
企业电子钥匙申请与证书更新简明流程
三、出口许可证申请流程
1. 绑定电子钥匙
登录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www.singlewindow.sd.cn),点击右上角企业名称,进入“用户管理”→“我的卡介质”→绑定商务部电子钥匙。
2. 准备申请材料
出口公告所列钢铁产品,须同步提交以下两类材料,缺一不可:
- 货物出口合同;
- 生产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 提交许可证申请
登录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中央标准应用中选择“监管证件”→“出口许可证”,提交申请至主管部门审核。
四、许可证使用注意事项
- “一证一关”:每份许可证仅限在一个海关申报使用;
- “一批一证”:单证仅限一次性报关;
- “非一批一证”:须在许可证备注栏注明,有效期内最多可分12批报关;
- 许可证有效期最长6个月,且截止日期不晚于当年度12月31日。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要求以最新政策及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佛山分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