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外贸易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历经2004年首次修订及2016年、2022年两次修正。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和国际规则加速重构的新形势,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障外贸经营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新法共十一章八十三条,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充实对外贸易工作总体要求,落实改革举措,优化发展环境。
强化立法宗旨与战略导向
明确写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新增“对外贸易工作应当坚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等规定,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将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数字贸易、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等重大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优化外贸发展环境
明确国家加强外贸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合规水平与风险应对能力;建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完善对外斗争法律工具
补充反制措施条款,健全相关法律责任体系,增强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法治支撑能力。
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自1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为增强国内国际双循环联动效应、扩大优质商品供给,2026年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聚焦三大重点方向
一是服务科技自立自强:降低压力机用数控液压气垫、异型复合接点带等关键零部件及先进材料进口关税,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二是支撑绿色低碳转型:下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未焙烧黄铁矿等资源性商品进口关税。
三是增进民生福祉:降低人造血管、传染病诊断试剂盒等医疗产品进口关税,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为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范围内,取消微型电机、印花机、硫酸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最惠国税率。
为支持循环经济和林下经济发展,2026年新增智能仿生机器人、生物航空煤油、林下山参等税目,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达8972个。
根据我国与34个贸易伙伴签署的24项自由贸易协定及优惠安排,继续对原产于上述国家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
持续落实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关税优惠:给予43个建交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依据亚太贸易协定及有关换文协议,对原产于孟加拉国、老挝、柬埔寨、缅甸的部分商品继续适用特惠税率。
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