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动物出口指南
水生动物出口主要包括食用水生动物、观赏用水生动物和种用水生动物。以下为办理海关手续的详细步骤。
一、出口资质
1. 一般资质:需完成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养殖场需持有养殖许可证或海域使用证。
2. 特殊资质:针对不同类型的水生动物,海关总署对出境养殖场、中转场实施注册登记制度,分为三类:
(1)食用水生动物非开放性水域养殖场、中转场;
(2)食用水生动物开放性水域养殖场、中转场;
(3)观赏用和种用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
二、注册登记
1. 申请条件:包括良好的卫生环境、符合标准的水质、完善的设施与设备、专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等。不同类型养殖场还需满足特定要求。
2. 所需资料:提交注册登记申请表、养殖许可证或海域使用证(不适用于中转场)、场区平面图及重点区域照片或视频、废弃物废水处理程序及相关检测报告。
3. 办理流程: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提交申请,依次选择相关选项完成操作。
三、出口申报
企业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出口,由所在地隶属海关受理,并提供供货证明、合同等文件。
四、检验检疫
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双边协议及进口国要求进行检验检疫。受理申报后,查验注册登记养殖场或中转场出具的《出境水生动物供货证明》,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五、检疫出证及处理
检验检疫合格者,海关将按照进口国要求出具《动物卫生证书》;不合格者则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六、口岸受理及报检
当启运地与离境口岸不同时,实行口岸查验制度。离境口岸海关受理申报时需核验启运地海关出具的相关文件,现场查验货证相符且封识完好后准予放行。
七、主要国家和地区准入要求
1. 日本:涉及进口许可、输出国家/地区/养殖场卫生要求、食用水生动物安全卫生要求等内容。
2. 韩国:强调出口人工养殖活水生动物来自海关注册养殖场,并按韩国规定进行监测、检疫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验。
3. 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观赏鱼生产国和消费国,其对进口观赏鱼有严格的要求。
全球主要市场水生动物进口政策简析
美国市场准入要求
(1)管理体系:由美国农业部APHIS主管,依据《动物卫生保护法》及《进口活有鳍鱼类指南手册》开展工作[1]。
(2)监管范围:大部分活体有鳍鱼类无特别检疫要求,但8种易感SVC的鱼类及其精液和卵需接受严格监管[1]。
(3)进口许可:由美国农业部进出口服务局办理,审批时限为5-10个工作日,通过审核后颁发许可证。查询网址:http://www.aphis.usda.gov/wps/portal/aphis/home/[1]。
欧盟市场准入要求
中国输欧水生动物以淡水观赏鱼为主,包括金鱼、锦鲤和热带观赏鱼等,约占中国观赏鱼出口总量的25%-30%[2]。
- 出口至养殖、暂养或开放式观赏设施的观赏鱼,仅限从欧盟实施条例No.1012/2012所列的第三方国家或隔离区出口,我国仅鲤科鱼类符合要求[2]。
- 用于密闭式观赏设施且属于疫病易感种类的观赏鱼,同样需来自上述指定区域;非易感种类则可从OIE成员国或附件3所列国家出口,我国对此类观赏鱼出口无品种限制[2]。
香港市场准入要求
香港水生动物主要来源于内地,涵盖食用淡水鱼类、海水鱼、贝类、甲壳类以及观赏水生动物[3]。
(1)企业注册登记:
(2)安全卫生要求:
- 禁用药物: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7种药物被禁止使用[3]。
- 限用药物:如土霉素、磺胺类药物等37种药物设定了明确限量[3]。
- 污染物:铜含量不得超过20mg/kg,《食物掺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中另有规定[3]。
- 农药:参照《食物内除害残余规例》执行[3]。
新加坡市场准入要求
中国出口到新加坡的主要食用水生动物包括鱼类、甲壳类和软体类[4]。
温馨提示: 更多进口国家和地区准入要求,可登录“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http://www.tbt-sps.gov.cn/)查询[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