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维修费与保修费计税问题

上海A公司从境外B公司采购了一批机器设备,CIF价格为400万美元。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还需向B公司支付20万美元的维修费,并将30万美元的保修费直接支付给B公司指定的境外C企业。
那么,维修费(20万美元)和保修费(30万美元)是否需要计入完税价格并向海关申报?两者有何区别?
维修费与保修费的区别
维修是对工业设施和设备的预防性保护,旨在确保其功能正常;而保修是在产品存在缺陷或瑕疵时,由商家或厂家在保修期内对质量问题进行修理的措施。因此,维修是持续性的维护活动,而保修仅在特定情况下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及《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相关规定,货物进口后发生的维修费用不计入计税价格,但保修费用除外。
在此案例中,20万美元的维修费无需计入完税价格,而30万美元的保修费则需申报。
保修费是否均需计入完税价格
并非所有保修费都需要计入完税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1、卖方承担的保修费
如果卖方在销售货物时已将保修费包含在产品价格内,则无需单独计入完税价格;若保修费单列且构成销售条件,则必须计入。
2、买方承担的保修费
如保修费由买方自行提出并承担,不构成销售要件,则可不计入完税价格。
3、第三方承担的保修费
若卖方指定第三方作为保修服务企业,买方直接向第三方支付保修费,则该费用应视为实付、应付价格的一部分,需计入完税价格。
关务合规提示
1、进口大型设备时,需明确保修费是否存在及其支付方式,判断是否需计入完税价格;
2、企业应定期自查申报单证,及时发现并纠正漏报、错报情况,主动披露以争取免罚。
进口货物的维修费与保修费计税问题为海关稽查重点,企业需高度重视以免产生漏缴税款及相关处罚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