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024年度外贸扶持政策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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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题
#1 支持参加境外线下重点展会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企业参加佛山市重点推荐境外线下展会的展位费(每次不超过4个)、展品运输费、特装布展费、人员费(每次不超过2人),按实际支出不超30%分别给予支持。单场展会支持上限为40万元,其中:展位费+展品运输费合计≤15万元,特装布展费≤15万元,人员费≤10万元。单场支持金额低于1000元不予支持。(详见附件1)
支持业务年度:2024年
#2 支持参加境外重点经贸活动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企业参加市商务局组织的境外经贸活动所产生的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按不超实际费用80%给予支持。每次活动每家企业最多支持2人在3个国家或地区产生的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活动涉及多个地区时,按最远国家或地区标准执行;每增加一个国家或地区,额外增加0.5万元/人,每人累计支持上限为3.5万元。单次活动支持金额低于1000元不予支持。(详见附件2)
支持业务年度:2024年
#3 支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参加进博会的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观展证费用,给予每人不超过2000元支持,每家单位限报1人;低于1000元不予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4年
#4 支持提供公共组织服务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在项目实施前向市商务局报备、实施后成效达标的展览公司或商(协)会,组织本地企业参加重点展会或经贸活动的,给予每场不超过5万元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4年
#5 支持购买资信产品和服务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企业向国家批准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展览公司及外贸服务机构购买的资信类产品(含海外企业资信报告、采购分析报告、全球行业分析报告、国别风险报告、银行资信报告等),按实际费用不超4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年度上限10万元;低于1000元不予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4年
#6 支持培育和推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区域品牌
支持对象: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可、为国家级或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提供公共服务的佛山注册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经报备开展的对外宣传推广活动(含展位费、特装费、宣传资料制作费等),给予不超80万元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4年
#7 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抱团开拓国际市场
支持对象: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可、为国家级或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提供公共服务的佛山注册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经市商务局同意举办的境内外经贸活动,其场租费、翻译费、第三方承办费等,给予不超50万元支持。
支持业务年度:2024年
附件:附件1&附件2.doc
编辑|佛山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