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CAUTIONS
每年年末,海关常对部分税目申报要素进行调整。若制单时疏忽,易因填报不规范导致改单或行政处罚。近期,税目8541(半导体器件)与8542(集成电路)新增申报要素引发广泛关注,现就关键要点梳理如下。
税目8541:半导体器件(含LED、光敏器件等)
税目8541新增两项申报要素:“焊接及封装工艺发生地”和“商品在该地加工后的增值比例”。
新增背景与目的
根据《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2号),品目8541属于《适用制造或者加工工序及从价百分比标准的货物清单》列名商品,适用“焊接、封装+从价百分比≥30%”的实质性改变判定标准。
新增两项要素旨在与报关单表体“原产国”信息交叉核验,提升原产地判定精准度,确保关税税率适用合规。
申报注意事项
- 要素关联性:须同时满足——焊接及封装发生在同一国家(地区),且该环节增值比例≥30%;未达比例需重新核定原产地。
- 逻辑一致性:报关单“原产国”、新增要素填报地、货物包装标签标注原产地三者应一致,并符合原产地规则。
- 适用范围:并非所有8541项下商品均需填报,仅限《清单》明确列名的以下四位税号:
- 8541.1 二极管
- 8541.2 晶体管
- 8541.4 发光二极管(LED)、光敏半导体器件(含组件内或成块光电池)
税目8542:集成电路
税目8542新增申报要素:“晶圆制造所在国家(地区),通常为‘流片地’”。
填报说明
应填写晶圆实际流片工厂所在地的国家(地区)名称。
为何以流片地认定原产地?
集成电路(8542)未列入《清单》,适用“税则归类改变标准”。其制造流程为:芯片设计→晶圆制造(流片)→封装测试。其中,晶硅片(税号3818)经光刻、刻蚀、薄膜沉积等核心工序转化为集成电路(8542),四位税号发生实质性改变,符合122号令要求。
而封装与测试环节工序相对简单,且不涉及四位税号变化,故不能作为原产地判定依据。因此,“流片地”即为集成电路法定原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