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下午,上海二中院联合辖区9家基层法院召开“治罪治理并重”刑事审判白皮书发布会。会上,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发布《涉游戏行业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并介绍相关情况。
白皮书解读
董婷婷
普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网络游戏已成为文化创新与科技融合的重要载体、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力量和经济增长新引擎。2024年,上海网络游戏产业总销售收入达1558亿元,同比增长7.8%;全年获批游戏版号344款,数量居全国首位。与此同时,游戏产业也成为违法犯罪高发新领域,带来社会治理与司法审判新挑战。
本白皮书以2021年至2025年6月上海二中院及辖区法院审结的183件涉游戏行业犯罪案件为样本,系统梳理案件新特征、剖析成因,并提出治理对策,助力构建安全、健康、有序的游戏产业生态。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至2025年6月,上海二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审结涉游戏行业犯罪案件183件(含二审19件),其中:
- 直接侵害游戏开发企业权益类案件19件,占10.38%;
- 以游戏为作案媒介类案件164件,占89.62%。
(一)直接侵害游戏开发企业权益的案件
主要形式包括:开发传播外挂、批量注册虚假账号破坏运营环境;未经授权复制程序素材、搭建私服游戏、制售假冒卡牌破坏创新生态;开发干扰充值系统的程序,实施虚假代充值、窃取充值数据牟利。涉及罪名涵盖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侵犯著作权、假冒注册商标等。
此类犯罪技术依赖性强,多采用动态注入、绕开IP频次限制等手段;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比例高,退赔后适用缓刑率达79%。
(二)以游戏为作案媒介的案件
共164件,占比89.62%,其中:
- 依托游戏场景开设赌场138件(84.15%),以棋牌类赌博软件为主;
- 虚构出售账号、装备、皮肤实施诈骗11件(6.7%);
- 出售账号后恶意找回实施盗窃6件(3.66%);
- 以游戏经营为名组织传销6件(3.66%)。
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43件,退赔后缓刑适用率达87.19%。
二、案件主要特征
1. 犯罪手段多样化且技术依赖性强
犯罪分子普遍具备较高计算机操作能力,频繁开发、传播外挂、后台篡改程序、数据扒取软件等,利用技术规避游戏运营商检测;部分直接搭建网站、开发软件并定期维护升级;大量使用Telegram、蝙蝠等境外通讯工具逃避侦查。
2. 犯罪行为共犯化或依赖网络“黑灰”产业链
59.02%的案件为团伙作案,呈现组织、技术、销售分工明确、跨地域协作特征。个体作案亦普遍依赖“黑灰产”——如购买批量注册软件、解码工具、公民个人信息等实施犯罪。
3. 犯罪场域集中化,热门游戏成高发场域
涉网络游戏案件176件,占比96.17%。“梦幻西游”“金铲铲之战”“蛋仔派对”“彩虹岛”“航海王-启航”等头部手游为高发平台;单机及实体卡牌类则集中于“宝可梦”“小马宝莉”等IP产品。
4. 案件认罪认罚比例高
一审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率达91.46%。司法实践坚持宽严相济:对犯罪行为严格认定、严厉打击;对认罪认罚、自首、坦白、退赔者依法从宽处理。
三、成因分析
(一)游戏行业风险防控高本低效
业务链条长(含官网、客服、用户中心等),漏洞易被利用——如“卡bug”刷资源、绕开反外挂系统不公平竞争。风险防控投入大、见效慢、难盈利,导致企业预防性投入不足,事前防控存在疏漏。
(二)游戏交易需求旺盛但安全性缺失
官方交易平台(如网易藏宝阁)数量少、收费高;第三方平台(如交易猫、淘手游)监管缺位,常现账号被找回、诈骗、售后无保障;玩家私下交易更易受骗。官方平台缺位主因有二:一是资金与技术门槛高,中小厂商无力承担;二是担心分流收入、削弱道具稀缺性、冲击虚拟货币体系。
(三)犯罪成本低与行业监管不足并存
私服、盗版屡禁不止,侵权方式已从简单复制升级为源代码修改,隐蔽性增强。行业准入门槛低,缺乏统一从业许可与规范标准;游戏公司、社交平台对可疑内容监测治理不足,致开设赌场、侵犯个人信息等次生犯罪滋生;用户数据管理不严加剧风险。
四、治理对策
(一)构建“源头溯源+技术防控”的综合防御体系
联合行业协会、网信部门及网络安全企业,制定客户端代码加固、通信协议加密、服务器端实时校验、反作弊程序等最低技术标准,推动全行业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建立游戏企业与公安机关线索直报机制,实现快速固证、精准溯源、源头打击。
(二)实施“交易阻断+正向引导”的利益阻断策略
压实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游戏论坛等主体责任,利用关键词过滤、图像识别、行为分析等技术,主动监测并清理“外挂”“私服”“破解版”等黑产信息,采取删除、屏蔽、断链、封号等措施;对未尽审查义务者依法追究连带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强化玩家法律意识,在登录界面、官网、社区精准投放风险提示,明确使用外挂、登录私服涉嫌侵犯著作权甚至构成犯罪;完善“举报—核实—奖励”机制,以虚拟道具、游戏币激励玩家参与监督。
(三)形成“刑事打击+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的立体监管合力
深化“行刑衔接”,公安、检察、文旅执法、网信等部门共建信息共享与联动机制:行政违法由执法部门及时处罚,涉嫌犯罪线索即时移送侦查。
推动行业自律,建立涉黑灰产“黑名单”,对为黑产提供技术、托管、支付等支持的企业实施行业通报、商誉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典型案例
1. 杨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基本案情:杨某明知“犁牛”出入库程序系专门用于侵入系统的工具,仍向他人有偿提供,并自行用于“波克捕鱼”“魔灵召唤”等游戏APP代充值,违法所得超46万元。该程序可拦截充值凭证、篡改余额,严重干扰充值系统运行。法院以两罪情节特别严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2万元。
治罪意义:彰显对干扰游戏充值系统、实施非法代充值行为的依法严惩立场,切实维护企业核心收益与交易秩序。
治理建议:游戏企业应定期开展充值系统漏洞扫描与风险评估;加强异常充值行为监测;强化玩家正规渠道充值宣传。
2. 杨某盗窃案
基本案情:杨某将实名注册的“自由足球”账号以600元售出,后通过原注册人陈某联系客服恶意找回,致最终买家周某无法登录,拒不归还。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治罪意义:确认游戏账号作为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恶意找回侵害财产权益、扰乱交易秩序,司法予以明确否定评价。
治理建议:买家应优先选择正规交易平台;游戏运营商须优化账号申诉流程与审核机制,加强用户教育与风险提示。
3. 马某、刘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基本案情:马某编写程序,利用代理IP及接码平台绕开频次限制,批量注册并实名认证某公司游戏账号11万余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6万余条;刘某收购后对外出售共计14.3万余条。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
治罪意义:依法严打程序化批量售卖实名制游戏账号行为,守护未成年人防沉迷实效与用户信息安全底线。
治理建议:游戏公司应升级实名认证技术、完善异常注册预警;网民需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不点击不明链接、不下载来源不明软件;网购平台须强化对“代注册”“游戏代练”等商家动态监测,切断黑产链条。
来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上海二中院


